| 公开时间:30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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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年11月17日,****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3月9日作出(2025)湘1202破7号决定书,****事务所担任****(以下简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为顺利开展清算工作,保障管理****公司财务进行有效清查以及确定资产的现有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公司停业多年、财务资料不全、往来复杂等实际情况,管理人拟公开选聘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机构的选聘条件、工作范围及承诺事项 (一)报名条件(需提供相关证明)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具备相应的审计资质,****人民法院****法院对外委托社会机构名单; 2.至报名截止日,审计机构拥有10名以上的注册会计师,能够同时投入本项目所需人员,且近三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3.申报机构拟委派到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办理过3件以上破产重整、清算案件; 4.拥****公司破产项目审计经验者优先; 5.审计机构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 6.具有良好业绩,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审计范围 1.****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出资情况及资本充实情况; (2) ****公司固定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3) 核查对外应收款项(资产)情况; (4)****公司对外债务情况; (5)****公司大额资金流向; (6)****公司职工工资欠付及社保费用缴纳情况。 2.对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日起至破产项目终结之日止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4.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清算工作中涉及债务人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完成财产调查报告等; 5.全面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就债权形成时间、债权金额、已分配款项及时间等出具审计意见; 6.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承诺事项 1.签订审计委托协议后在管理人提供完整资料之日起,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6月15日)前完成初步审计工作并出具初步审计报告或说明,最终的审计报告出具时间以管理人的指定的时间节点为准; 2.审计机构应派遣2-3名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现场工作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工作进展决定; 3.审计机构应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开展工作,不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有不正当往来,并提交《廉洁执业承诺书》。 (四)收费标准 审计机构可以参照****委员会、****司法厅《关于重新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 798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五折收取评估费用,****法院最终调剂。对于账上无任何资金的破产企业,审计机构应先行出具审计报告;账上有资金的破产企业,审计机构****人民法院申请费用。 被选定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差旅费、住宿、餐饮等费用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单独报价及结算。 二、选定方式 ****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报价、审计服务方案、破产业务业绩、团队能力及工作时间安排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人民法院对本次选定进行全程监督。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6月5日17时止; 报名方式:申报机构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两份,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申请书、证件资料、承诺函等,加盖公章)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 ****@qq.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为“山下花海审计机构选聘+申报机构名称”)。纸质材料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刘书律师收,联系电话:183****7393)。 有意参与本案评选的审计机构,可咨询管理人了解详情。 ****管理人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