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巴里坤县分局对木巴村砂石料生产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的公示

审批
新疆-哈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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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对木巴村砂石料生产建设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拟审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表格)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839200

联系电话:0902-****12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木巴村砂石料生产建设项目

巴里坤县大红柳峡乡

****

**市****公司

**位于巴里坤县城315°方位,直线距离180千米处,巴里坤县大红柳峡乡,**中心坐标:东经91°23′59.63″;北纬44°44′7.93″,项目区**面积5.6928hm2,矿山生产规模3万m3/年,矿山服务年限为2年。

施工期:

① 扬尘、运输车辆尾气。施工单位采取设置围挡和硬化道路等措施、减少道路扬尘;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杜绝抛洒遗漏现象;大风天气下杜绝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帆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

②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作业废水设置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在施工生活区设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量1m3/d),经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荒漠绿化。严禁施工人员污水乱排。

③ 噪声。施工单位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并避免长时间使用高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并加强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加强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管理,保持道路畅通。

④ 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分类收集,不可回收利用的集中外****填埋场处置,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以实现固体废料的“减量化、**化、无害化”;施工营地内生活垃圾加强管理,如配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定期外运,并及时清运至巴里坤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站,严禁任意抛洒、任意掩埋。

运营期:

①废气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无组织扬尘采用洒水、遮盖、围挡等方式。对砂石料筛分粉尘设置布袋除尘器和15米高排气筒,卸料口进行封闭卸料。有组织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②废水影响环保措施及废水排放执行标准

生活区修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地埋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DB65/4275-2019)中表2 C级标准后用于**周边荒漠灌溉。

针对水洗工段设置防渗沉淀水池、**循环池,生产废水收集全部排入防渗沉淀水池处理,上清液全部回用不外排。

③噪声影响环保措施及噪声排放执行标准

主要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车辆限速行驶和少鸣喇叭等。厂界噪声质量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④固废影响环保措施及固废排放执行标准

弃土场合理堆放,表层土单独堆放,最终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妥善定期拉运至大红柳峡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站。

⑤生态防治措施。

项目严格按环评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环保措施,结合开采计划,采用分区滚动开采方式,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对分区开采完毕的采区及时回填平整。开采结束开展闭矿期生态恢复工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

2

巴里坤县奎苏沟奎苏镇中线-南线中小河流域治理工程

巴里坤县奎苏镇

巴里****管理站

**盛诺达****公司

项目位于巴里坤县奎苏镇,起点坐标:东经93°26′49.52″,北纬43°29′10.64″;终点坐标:东经93°23′49.99″,北纬43°34′53.36″。本项目占地面积294564m2(441.89亩),防洪工程治理总长16.9km,设计流量为1.0~25.16 m3/s,配套建设8座交通桥,7处过水路面,4座渡槽和1座分水闸。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本工程防洪标准确定为10年一遇,确定为小(Ⅰ)型,工程等别为Ⅳ等,工程级别为4级,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5万元,占总投资的2.17%。

(1)废气: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扬尘、汽车尾气、食堂油烟等,施工期结束后该影响也随之结束。扬尘:施工期扬尘产生的部位比较多,施工扬尘将对该地块周边地区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单位应该严格执行本次环评提出的扬尘防治措施,最大限度的控制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主要为汽车发动、怠速状态柴油燃烧产生的废气、柴油挥发产生的蒸汽,主要污染物为HC、CO、NOX,属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项目施工期短且施工人员较少,食堂仅产生少量油烟,项目所在地空气流动性好,易于扩散,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废气产生,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2)废水: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场地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场地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砂浆搅拌等工程废水,这部分废水排放受施工场地分散影响,不易收集。施工场地废水中主要是泥沙、岩石碎屑,除SS指标较差外,基本不含有毒有害物质,因此,对生产废水需经隔油、沉淀处理就可以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施工工地设置防渗化粪池,并做好防渗措施。对食堂废水进行隔油处理,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入设置的防渗化粪池暂存,委托环卫部门吸污车定期清****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采用以上措施后,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无废水产生,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中噪声源布置应远离居民区,避免对居民造成噪声影响。受施工噪声影响的对象主要是施工人员。从工程施工总体布置特点来看,对施工人员构成噪声污染的主要是施工机械和机动车辆,本工程施工机械与生活区直线距离约0.5km,噪声对施工生活区影响较小,同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通过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边产生明显影响。运营期无噪声产生,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4)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方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均属一般固体废物。本工程弃方部分外运3km至李家沟上游山前戈壁做临时堤防,加强上游抗洪能力;部分有序平整堆放在防洪堤后;部分拉运3km至1#泄洪渠上游冲沟内有序平整。施工期项目区内的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运送至****填埋场填埋处理。项目产生的固废和生活垃圾均能够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工程维修及日常维修时将会产生一定的工程维修废渣,可将弃渣运至堤防背水侧堆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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