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9月2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高性能环保超临界发泡新材料产业化锅炉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高性能环保超临界发泡新材料产业化锅炉改造项目 | **** | **省**县枫亭镇慈岳路168号 | ****大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位于**省**县枫亭镇慈岳路168号。项目建设1台21t/h燃生物质导热油专用锅炉。 | 一、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内容主要为设备安装,工期短且过程简单,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应标准。 2.废水:项目无新增废水排放。 3.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来自锅炉及风机。采取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其中西侧厂界靠近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由企业收集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贮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企业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环境、土壤:项目燃烧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通过大气沉降的方式落到地面的量极少,基本不会对土壤和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 |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审批股
电 话:0594-****208
传 真:0594-****077
通讯地址:****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