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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兵自然资规〔2022〕1号)规定,第四师****依法批****集团****公司**市-**新机场-**市-**市公路项目经理部申请的临时用地1宗,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用地单位:****集团****公司**市-**新机场-**市-**市公路项目经理部;
用地位置:66团16连;
临时用地用途:箱梁预制、材料堆场;
批准面积:60405.51平方米;
批准期限:2026年9月18日至2028年5月20日;
批准单位:第四师****;
批准文号:****;
公示附件:临时使用土地许可证。
为依法依规做好临时用地审批工作,特向社会公示,诚请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规划局联系,联系电话0999-****946。
附件: 第四师****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