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某医疗机构改制及经营性质变更专项律师合法性审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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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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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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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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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改制及经营性质变更专项律师合法性审查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医疗机构改制及经营性质变更专项律师合法性审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1999****中心C座10层

中标(成交)金额:225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伍佰圆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医疗机构改制及经营性质变更专项律师合法性审查服务项目

服务需求:本项目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医疗机构****医院整体改制历史沿革、****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非改营”)全流程事项,开展独立第三方合法性核查,出具专项律师审查报告,作为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向省级卫生健康****医院设置审查的技术支撑材料。本项目审查内容覆盖法律合规、财务资产两个维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出具完整的审查报告。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软件大道1-85****社区北楼,联系方式:132****8652。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银河一路530号
联系方式:崔主任0557-****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软件大道1-85****社区北楼

联系方式:胥工132****865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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