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管理,提升丁香**公园运营管理水**综合服务质量,优化公园生态保护、休闲休憩、文体娱乐、科普研学等公共服务功能,盘活公园存量**,探索市场化运营与公益性保障相结合的管理模式,根据《城市公园配套服务项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单位拟推进丁香**公园经营权出让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园基本情况
丁香**公园位于**市**区**西北部、西二环内侧,总面积345608.46平方米(约518.41亩)。建成于2022年,是集生态防护、休闲健身、文化展示、亲子互动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园。公园内现有绿化植被、水体景观、健身设施、休闲步道、公共卫生间、管理用房等各类设施设备(详细清单可通过指定渠道查询),日常主要承担市民休闲游憩、科普教育、应急避险等公共服务职能。
二、经营权出让核心内容
(一)出让范围
本次出让的丁香**公园经营权,涵盖公园内除公益性基础设施(如市政道路、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等)以外的运营管理、配套服务及合理利用相关权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园日常养护(绿化修剪、水体治理、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健身器材、休闲设施、照明设备等)、合规配套服务(餐饮零售、文创产品销售、科普教育活动组织、游览服务等),不包含公园土地使用权及国有资产所有权。
(二)出让期限
本次公园经营权出让期限拟定为30年(自经营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含建设期1年),具体期限可结合公众意见及实际情况调整。
(三)经营要求
1. 坚持“公园姓公”原则,保障公园公共属性,所有经营活动不得损害公众利益,不得改变公园公益用途,免费开放区域保持免费开放,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确需增设的,需按程序报批并公示)。
2. 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要求,加强公园内植被、水体、野生动物等生态**的保护和修复,严禁破坏生态环境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园生态功能持续稳定。
3. 提升服务质量,完善公园配套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流程,满足市民多样化休闲、健身、科普需求,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考核。
4.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园管理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承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主体责任,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5. 出让期限届满后,经营者需将公园经营权及相关配套设施无偿、完****政府指定机构,确保公园正常运营。
(四)出让方式
本次经营权出让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资金实力、运营经验及生态保护能力的经营主体,并将最终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收益管理
本次经营权出让收益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统一纳入财政预算,优先用于公园生态保护、设施升级、日常养护及公共服务提升等相关工作,确保收益反哺公园发展。
三、意见征求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6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24日)。
(二)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反馈时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及意见建议具体内容,以便我们核实沟通。
1. 书面反馈:邮寄至**区**街30-1号,收件人常怀国,联系电话****0492,邮编110141(请在信封上注明“丁香**公园经营权出让公众意见”)。
2. 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49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 电子邮件反馈:发送至****@qq.com,邮件主题注明“丁香**公园经营权出让公众意见”。
4. 现场反馈:可前往****提交书面意见。
四、其他说明
1. 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将认真梳理、研究,作为丁香**公园经营权出让方案优化完善的重要依据。
2. 本次征求意见仅针对丁香**公园经营权出让相关事宜,不涉及其他无关事项。
3. 有关丁香**公园经营权出让的详细方案(含公园设施清单、经营业态限制、考核标准等),可通过[指定渠道,如我单位官网、公园公告栏、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4. 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不正当方式干扰意见征求工作,对恶意反馈虚假信息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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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