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及采购编号:**** ****
二、项目基本情况:
名 称:****中心、社区老幼共托服务科生活照护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总预算:90000元。
提供生活照护服务人员3-6名(4600/元/人/月),****医院实际服务情况,每月据实结算。(含设计、制作、运输、安装、维护、税费等);
地 址:**市**区**西路129号院内。
**期:合同约定之日起3个月。
服务要求:
1、****医院及服务群体的实际需求,灵活调整服务人员配置,****中心、社区老幼共托服务科服务需要。
2、选定供应商须做好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出现的问题及投诉及时处理,避免负面影响。
3、****医院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及质量监督检查,按要求提交服务人员资质证明、培训记录、考核评价等材料。
4、服务人员报酬、工资、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等发放和代扣代缴义务,以及因服务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及赔偿责任,均由选定供应商承担。
5、选定供应商须具有完整的岗前及岗位培训机制,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方案、有实施。****医院要求完成相关培训及预案演练,保证每次培训及演练均有记录且真实完整。
6、选定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医院要求及时提供足额服务人员上岗,****中心、社区老幼共托服务科正常运营。
7、选定供应商派驻****医院要求的,医院有权要求竞标方及时更换管理人员。
8、服务过程中,因护理员过失导致的法律纠纷、投诉、社会舆情,由选定供应商及时更换护理员并负责处理、答复、承担相应的赔偿,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9、选定****医院及服务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时间向任何人披露。
10、选定供应商派驻的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年龄在20 60周岁(其中50岁及以下人员须 25%,男士 40%),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热爱护理工作,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竞标方派驻我院固定照护人员 70%。服务内容。
11、****医院实际照护服务需求提供人员上岗,确保24小时不间断服务,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班次。
12、选定供应商派驻的生活照护服务人员需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为入住老人提供生活照护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清洁照护、饮食照护、睡眠照护、排泄照护、移动照护、冷热应用、清洁消毒、安全照护、个性化照护等内容,并达到我院《医疗护理员工作内容及标准》要求。
13、选定供应商派驻的生活照护服务人员需协助护士做好健康教育及老人安全保护。
14、服****医院服务要求执行,不得违规采用其他服务模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须具有从事照护服务相关的经营许可及行业资质,护理员须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相关培训合格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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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2日,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报名邮箱:
****@163.com;
(报名电子邮件主题请按项目名称填写。如因未按项目名称报名导致接收不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报名完成后请密切关注邮箱以便及时接收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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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0635-****907 联系人:蔡老师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报名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的最后一天的工作时间结束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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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电子邮箱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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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别提示:获取采购文件后需回复是否参加本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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