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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两个联营”****基地增量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已****人民政府《关于“两个联营”****基地增量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二、征地面积、权属及相关情况
征地面积47.0074公顷,地类为农用地46.8494公顷(天然牧草地44.3461公顷、其他草地0.1728公顷、灌木林地1.6583公顷、其他林地0.6710公顷、农村道路0.0012公顷),未利用地0.1580公顷(盐碱地0.0963公顷、裸土地0.0617公顷)。权属为上都镇阿敦呼都嘎嘎查、**高勒嘎查、**乌拉嘎查、四郎城嘎查、伊日勒吉呼嘎查和宝绍岱苏木奎苏河嘎查、扎鲁特嘎查、哈拉盖图嘎查,涉及8个嘎查村。
三、征收土地用途
“两个联营”****基地增量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征地补偿及安置方式
征地补偿标准****人民政府2023年批准公布的现行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内政办发〔2023〕92号)文件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实行货币补偿。
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政府已依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和补偿登记结果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特此公告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