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正蓝旗207国道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入股方案

审批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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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入股方案
发布日期:2026-05-28 17:14

为保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自治区实施办法》《******厅关于规范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用地审批程序的函》《**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暂行规定(试行)》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于2023年11月取得****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项目代码:****);2023年12****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蓝环审表〔2023〕10号);2024年7****政府建设用地的批复(内政土发〔2024〕708号)。该项目拟转用哈毕日嘎镇庆丰村集体土地3.5517公顷(天然牧草地3.4053公顷、农村道路0.1464公顷),作为该项目办公及生活区、设备站场地硬化、仓库区、停车场及场内道路。项目用地土地权属清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地类和面积准确。

二、规划条件

项目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0.5,建筑系数≥25%。

三、产业准入要求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且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蓝环审表〔2023〕10号),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使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控制在允许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土地收益分配

1、由******公司支付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补偿费21.39万元(面积3.5517公顷,补偿标准为4015元/亩)。

2、根据《**以联营(入股)方式办理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暂行规定(试行)》文件要求,经2025年11月27日政府党组2025年第32次会议研究决定,****项目扣除成本后,按照政府80%、村集体20%的比例分配。

综上所述,牧民补偿费21.39万元由用地单位支付,无论企业经营状况如何,村集体只按照分配比例收取20%土地增值收益金,不参与该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哈****委员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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