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黔01破34号贵州黔高远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15分钟前 公 开 人:****管理人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人:

****人民法院根****银行****公司****支行的申请,于2026年7月7日作出(2026)黔01破申52号裁定书,裁定受理****的破产清算,并于2026年8月25日作出(2026)黔01破34号决定书,指定贵****事务所****公司、****事务所****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为明确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在债权申报阶段之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特作本须知:

一、为保障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申报期限(2026年10月20日前)内完成债权申报。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时(即2026年7月7日)对****(以下简称“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有权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债权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5、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可就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6、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7、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可申报的债权以实际损失为限,违约金不作为破产债权。

8、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9、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10、法律规定其他可以申报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需要说明的是,债务人企业职工的债权(包括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原则上无需申报,由管理人统一调查核实后予以公示,债权人可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n)进行查询,相关权利人也可携带****办公室(即现场申报地址)进行职工债权登记。

三、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未申报债权或者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使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仍不再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该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产生的相关费用。

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债权人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四、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债权申报表》以及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

1、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企业法人等单位债权人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金融机构的,还需提供有效的《金融许可证》《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等金融业资格的证明;如发生单位名称变更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导致其与申报的债权材料记载不符的,必须提交变更的法律文件和证明文件。个人债权人须提交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的,还须提交的材料:单位债权人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根据样本提交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个人债权人委托他人申报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代理人为律师的,需提交律师证原件(供核对)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指派函或所函原件。

2、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提交复印件,但需携带原件供管理人核对)及《债权申报证据清单》。(进入司法程序或仲裁程序的,****机关或仲裁机构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若债权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导致债权无法被认定的,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1)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款合同,购、销货合同等)、协议、备忘录等证明存在合同债权关系文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2)各类票据、划账单、汇款单、对账单、验收单、提货单,以及工程类商务中标书、工程预(结)算书等合同履行凭证的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书)等担保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4)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5)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6)债权如涉及对建筑工程的争议、须提交建筑工程审计报告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7)利息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的书面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申报债权时注意利息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7日。

(8)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9)债权公证文书或相关公证文书(如有)。

(10)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债权人与债务人出现会计账面金额不一致时,债权人要提供会计明细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11)债权人提交申报债权材料一式二份,请在每页材料上进行签字或盖章(骑缝章)。

(12)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填写表格及提交材料的注意事项

1、债权申报的金额:必须确定(同一法人、组织或个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外币必须转换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2026年7月7****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银行出具的汇率证明);

2、债权申报时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计算至破产申请受理日,即2026年7月7日。利息的范围: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逾期还款或付款的违约金或滞纳金、资金占用费等。债权申报依据的合同未约定利息或者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利息的,不予认定债权利息。债务人是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也自破产案件受理日停止计息。

3、申报债权必须是在诉讼时效内的债权,凡超过诉讼时效或执行时效的,又无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的,不予确认。

4、基本事实项:简要陈述该债权的形成经过,对已开票金额和未开票金额应填写清楚;若涉及合同关系的,则该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要填写清楚。

5、债权人应当如实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替代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已受偿部分不能再次申报。

6、如债权人提供的证据真实性存疑,且经管理人明确要求须提供原件核对,但债权人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核对的,管理人不予确认申报债权。

7、债权申报后,债权人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等处获得清偿的,应当在一周内书面告知管理人。

8、债权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需提交两份原件,其他材料须带原件核对,并提交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一式二份,原件核对后退还。对于债权人提交的材料复印件,债权人为单位的,在复印件每一页上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由债权人本人或代理人在复印件每一页上签字。

9、债权人无法提供原件核对的,需在复印件材料中签注“ 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字样。

10、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供的外文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

11、在中华人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债权人委托中华人民**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12、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如在中华人民**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资料****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13、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务必在债权申报材料中注明有效的联系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手机电话、传真、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至指定地址、通过传真发送至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

14、提供材料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型。

六、现场申报的,申报人应当严格遵守申报秩序,服从管理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申报,并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与管理人核对。通过邮寄申报的,请在邮寄单注明“****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在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

申报时间为申报期限内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申报地址及邮寄地址:**省**市**区**北路6 ****广场6栋23楼7号

联系人及电话:陈律师 178****5440、胡律师 150****8224

注意:债权人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债权申报资料的,请使用中国邮政EMS或顺丰快递投递,不接****公司以及其他投递方式投递。债权人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产生的邮递费用由申报债权的债权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接受到付邮件。


****管理人


2026年9月20日

以上须知内容已知悉,现予以确认。


债权申报人(签章或签字捺印):


诚信申报债权承诺书

****法院

****管理人:

本人/本单位已接收到****管理人有关申报债权的通知,并仔细阅读了《债权申报须知》等相关法律文书,清楚并完全理解其内容。在申报债权的过程中,本人/本单位保证诚实守信,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据实申报债权,现本人/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人/本单位提交的所有债权申报材料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不存在伪造、变造、隐匿证据等情形;

二、本人/本单位将严格依法诚信、规范行使权利,自觉杜绝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滥用异议权、滥用表决权、滥用诉权、虚假诉讼等不法行为;

三、本次申报已将本人/本单位截至破产清算受理之日享有的全部债权申报完毕;

四、本人/本单位申报的均为未获清偿的债权,不存在隐瞒受偿事实之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替代债务人清偿债务的);

五、如在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后,本人/本单位申报的债权若受偿(包括但不限于从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处获得清偿的),将在七日内主动将受偿情况如实书面告知管理人;

六、本人/****法院、管理人所提交的签名、签章均真实合法,不存在伪造签名、伪造签章等违法犯罪行为。

若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如在破产清算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债权符合《****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款之规定,涉嫌《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的,由管****机关处理。


承诺人(签字并捺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破产清算案

申报债权登记表

(兼作申报债权登记回执)

申报日期:年月日 债权人编号:
对应债务人 ****
债权人基本情况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微信号 邮箱
联系地址
开户银行全称 银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基本情况及代理事项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微信号


邮箱


联系地址


债权申报内容(单位:元)

债权申报总额



债权性质:普通/优先( )其他:


优先理由:


债权类型

(即基础法律关系)


是否有连带债务人:有()无()

连带债务人名称:

是否有连带债权人:有()无()

连带债权人名称:

申报本金

申报利息

违约金

其他

债权发生时间

是否有担保物: 有( ) 无()

担保物情况:





诉讼、仲裁

1.有□2.无 □

诉讼、仲裁进展

1.已审结□2.未审结□

是否执行

1.有□2.无 □

执行情况


基本事实情况

(债权发生事由及债权金额、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式及计算过程)














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是否与原件核对一致

份数

页数

备注
























特别声明及送达地址确认

本人及委托代理人(如有)承诺上述信息的真实性与正确性,并确认本人及委托代理人(如有)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微信号或邮箱作为本人的送达联系方式及送达确认地址(以上联系方式管理人可任选其一),并认可本案相关文书以上述方式送达的法律有效性。

当本申报表同时列明债权人及代理人联系方式时,以债权人受托人 联系方式为送达地址。

债权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参加() 不参加( )

接收人签字


注:本债权申报表不构成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等)的重新有效确认。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



委托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现居地址 。

受委托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现居地址 。


委托人因****破产清算案,特委托受委托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包括:代为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和领取有关法律文书、代为申报债权、代为参加债权人会议、代为行使表决权、承认或放弃变更债权人有关权利、代为办理与申报债权有关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法人、其他组织)


委托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受委托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现居地址 。


因****破产清算案,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作为委托人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特别代理,包括:代为提交债权申报资料和领取有关法律文书、代为申报债权、代为参加债权人会议、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办理与申报债权有关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附件四:

****破产清算案

****银行账户确认书


申报人名称
申报****银行账户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1、为便于申报人及时收到****各项文书,保证债权申报程序顺利进行,申报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2、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的债权申报、债权核查、债权清偿等相关事项;****银行账户用于接收****财产分配款项;3、债权申报期****银行账户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管理人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并取得管理人的书面回执;4、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债权申报、债权审查等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文书、材料等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申报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银行账户错误,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申报人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 1、本人确认下列送达地址为申报人的唯一且确定的送达地址与联系方式,在破产清算期间不再随意变更,申报人(或受委托人)承诺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负责: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用于电话联系及短信通知):2、本人确认并同意在管理人必要时可以以下列现代通讯方式送达,下列邮箱地址在破产清算期间不再随意变更,申报人(或受委托人)承诺对所提供的联系和送达方式负责:电子邮件接收地址:
申报人本人/****银行账户 本人/****银行账户为申报人就****破产清算一案提供的财产分配款项接收账户,在破产清算期间不再随意变更、注销,申报人(或受委托人)承诺对所提供的账户负责: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申报人****银行账户的确认 我已经知悉并理解****破产管理人对申报****银行账户确认书的告知事项,并保****银行账户是准确、有效的。申报人(或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捺印:年月日
备注


附件五:


****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微信送达确认书


债权人名称
债权人(或受委托人)填写微信送达确认书的告知事项

1.为便于债权人与管理人之间能快速便捷相互送达****破产清算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会议资料、债权审查报告、债权人议案表决票等法律文书),保证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债权人或受委托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微信送达地址。

2.确认微信送达方式适用于****破产清算案全部法律文书的送达。

3.如果提供的微信号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微信号,使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的,自法律文书上传至债权人或受委托人微信号日视为送达之日,债权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4.债权人添加管理人微信时,验证信息必须填写债权人全称+联系人电话方可通过验证;受委托人添加管理人微信时,验证信息必须填写债权人全称+受委托人全称+联系人电话方可通过验证。

管理人微信号:c178****5440 管理人电话:178****5440







申报人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


本人确认并同意与管理人之间通过微信方式相互送达****破产清算案法律文书,下列微信同步电话或微信号在破产清算期间不再随意变更,本人(或受委托人)承诺对所提供的微信联系方式负责:

微信同步电话或微信号:




申报人(或代理人)签名、盖章或捺印:


年月日





附件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pdf 下载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9-20
招标公告
(2026)黔01破34号贵州黔高远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