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通达(苏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人源化实验动物模型生产项目

审批
江苏-苏州-太仓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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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85MAC8UET96M林蔚
王学良**省**市**市
沙溪镇昭溪路88号10号楼4F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人源化实验动物模型生产项目****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M7340-M7340-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省**市**市 沙溪镇昭溪路88号10号楼4F
经度:121.099846 纬度: 31.****609****环境局
2023-08-04
苏环建〔2023〕85第159号****0585MAC8UET96M001X
2024-06-28600
45****
320585MAC8UET96M****
320585MAC8UET96M**必诺****公司
****0113MA1WCA5K692024-05-05
2024-05-062024-06-26
2026-08-212026-09-18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1NURp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沙溪镇昭溪路88号10号楼,建成后可提供实验动物模型产品和技术服务。项目性质为**项目性质为**,建设地点位于**市沙溪镇昭溪路88号10号楼4F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成后可饲养SPF级大鼠1万只,SPF级小鼠10万只;提供对实验用动物给药100批次/年项目建成后可饲养SPF级大鼠1万只,SPF级小鼠10万只;提供对实验用动物给药100批次/年
未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投资600万元**饲养间、检疫隔离室、操作间、消毒区、包装间、制水间、办公区、原料仓库、试剂间等设施以及药品库、危废仓库等辅助设施,外购实验大鼠、实验小鼠、饲料、实验药品等投资600万元**饲养间、检疫隔离室、操作间、消毒区、包装间、制水间、办公区、原料仓库、试剂间等设施以及药品库、危废仓库等辅助设施,外购实验大鼠、实验小鼠、饲料、实验药品等
未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项目纯水制备弃水、间接接触灭菌水与生活污水一起经规范化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动物房饲养废气、消毒废气、实验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2米高P1排气筒排放,须按《报告表》要求填放、更换活性炭并做好台账记录;须加强管理,控制全厂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项目不得设置任何燃煤(油)锅炉设施; 固废: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废水: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弃水、间接接触灭菌水。****园区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同纯水制备弃水、间接接触灭菌****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动物房饲养产生的恶臭废气,消毒和动物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动物房饲养废气、消毒废气、实验废气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32米高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来源于各生产线未完全捕集的废气,通过加强通风,上述少量未收集的废气在厂区、厂界处达标排放; 固废:本项目废垫料及饲料、废纯水制备过滤材料和普通包装材料一般固废作为废品外售;动物尸体、废实验耗材、废包装瓶、清洗废液、废抹布、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线、空压机、风机等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外界环境的污染
废水:产业园配套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可经化粪池预处理****处理厂;废气:根据《**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废气排放口编号由P1调整为DA001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应急管理规定,防止生产过程中、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项目排污口须根据《**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化设置;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执行环境监测制度,编制自行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项目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已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减缓、应急措施,确保该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应急预案、各项应急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充分、可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应急管理规定,做好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配备环保专职人员,负责公司内部日常的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和应急事故处置、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厂区环境监测
未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悬浮物(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氨(吨/年) 硫化氢(吨/年)
0 665.7 665.7 0 0 665.7 665.7
0 0.081 0.316 0 0 0.081 0.081
0 0.006 0.028 0 0 0.006 0.006
0 0.001 0.005 0 0 0.001 0.001
0 0.009 0.044 0 0 0.009 0.009
0 0.025 0.252 0 0 0.025 0.025
0 2621 4000 0 0 2621 2621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6 0.014 0 0 0.006 0.006 /
0 0.011 0.015 0 0 0.011 0.011 /
0 0.004 0.004 0 0 0.004 0.00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1962-2015)表 1 中 B 级标准 依托产业园现有化粪池 满足执行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氨、硫化氢从严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及表2中排气筒高度30米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满足执行标准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区昼间、夜间标准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 满足执行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本项目废垫料及饲料、废纯水制备过滤材料和普通包装材料一般固废作为废品外售;动物尸体、废实验耗材、废包装瓶、清洗废液、废抹布、实验废液、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本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理管理检查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执行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建设单位应按《报告表》要求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应急管理规定,防止生产过程中、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发生 项目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已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减缓、应急措施,确保该项目在建设期和营运期应急预案、各项应急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充分、可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应急管理规定,做好风险防范措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给水工程、排水工程 、供电工程、绿化 等公用工程依托产业园基础设施和建设,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依托出租方,依托产业园现有污水和污水管网、污水总排口、雨水总排放口同环评设计的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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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环保搬迁相关内容无环保搬迁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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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相关内容无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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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相关内容无相关内容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相关内容无相关内容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你单位应当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已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项目不属于重点和简化管理,已于2024年6月28日获得排污登记回执,编号:****0585MAC8UET96M001X。排污单位于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报排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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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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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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