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区南单元(3303050709)D、E街坊和B街坊局部地块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洞头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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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市**区大门镇区南单元(****050709)D、E街坊和B街坊局部地块详细规划(修改)

规划审批时间:2026年9月14日(洞政函〔2026〕56号文件批复)

规划编制单位:****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涵盖大门镇区南单元的B-20a至B-22地块及D街坊,同时新**镇开发边界为大门镇区南单元的E街坊。规划范围西至**河、南至一期围堤河、**规划青岙路,北侧沿规****处理厂,规划面积约44.56公顷,其中城镇开发边界40.94公顷。

二、主要修改内容

1、用地性质、地块边界及编号修改

****,D-07地块用地性质由商务金融用地(0902)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将D-08地块由排水用地(1302)调整为排水用地(1302)和环卫用地(1309),将E-01、E-03、E-04和E-06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一类工业用地(100101)。结合省道15米建控范围和《**市绿化实施细则》将D-09、D-10、D-11、E-02、E-05、E-07、E-08和E-09等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公园绿地(1401)。

2、地块指标调整

D-06、D-07、E-01、E-03、E-04及E-06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2.5、建筑密度55%、绿地率5%、建筑限高40米;D-08a环卫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D-08b排水用地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0%、建筑限高15米;D-02商业用地容积率和建筑限高保持不变,建筑密度调整为40%、绿地率调整为20%;D-04b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保持不变,建筑密度调整为55%。

3、市政配套

本次规划将B-01地块移动通信基站由4个调整为2个,B-03地块基于专项规划保留1处急救站与1****中心,D-01地块新增1****基地,D-03地块新增1个移动通信基站,D-08b地块新增1处垃圾转运站,E-04地块新增1处移动通信基站,E-05地块新增1处环网单元。地块内其他配套设施参照原规划布局落实。

4、道路交通规划

本次规划范围内的道路等级与宽度均维持原控规要求,未作调整。建议规划范围外D-08a和D-08b地块北侧新设7米的堤塘路。D-04b地块内的弹性路网可根据地块开发需求进行适当调整,在满足规划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微调,同时应确保市政管线的安全与完整

5、城市设计引导

规划建议提出“构筑山、海、城相融的**产城融合小镇”的要求。为满足规划范围面海视线的通达性需求,需加强沿海建筑的体量控制,尽量形成南北向视线通廊。


附件1区位图.jpg

附件2用地规划图4.jpg

附件3地块编号图.jpg

附件4图则1.pdf

附件4图则2.pdf

附件4图则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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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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