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酒店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公司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壮族自治区-**市-**县 |
| 说明 | 本项目为**建设类项目,项目代码为****,建设单位为****,行业类别属其它类型项目。本项目建设规模为规划总用地2180m2,总建筑面积4127.34m2,建筑密度89.02%,容积率1.89,绿地率39.27%。主要建设1栋3层商业建筑兼立体车库以及2个观景亭。 项目由主体工程区、土方中转场组成。项目总占地面积0.27hm2,其中永久占地0.22hm2,临时占地0.05hm2。 本工程土石方总开挖量0.96万m3,总填方量为0.65万m3,弃方0.31万m3。后期绿化采用回填土方直接改良,弃方运至项目北侧预留用地回填使用。 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900万元。本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开工建设,实际于2025年6月完工,建设总工期为32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水土保持方案。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53号令)、《**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5〕3号)的规定,2026年9月1日,****在金秀县组织了《****酒店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验收组成员及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听取关于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验收组****酒店综合停车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手续完备,并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 本工程验收防治责任范围为0.27hm2,其中永久占地0.22hm2,临时占地0.05hm2,与水土保持方案一致。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共产生的挖方约0.96万m3,共回填土石方0.65万m3,弃方0.31万m3。后期绿化采用回填土方直接改良,弃方运至项目北侧预留用地回填使用。 本项目占地、土石方基本没有变化,但主体设计绿化面积立体车库北侧绿地和中部停车位**面绿地均已取消并全部做成植草砖铺装,并且原有进入立体车库硬化通道也做成了植草砖铺装,总铺装面积达到1678m2,铺装草皮绿化面积839m2,加上剩余绿地面积17m2,总绿地面积达856m2。相较方案内实现绿地面积1090m2,绿地面积减少比例21.47%,未超过30%比例要求。由于减少了大量绿地,故土地整治面积仅剩余0.0017hm2。 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体系虽有较大变化,但不会导致水土保持功能显著降低或者丧失,没有涉及有关水土保持方案需变更的情形,因此本项目建设不涉及水土保持方案变更。 项目建设过程中已经基本完成了主体工程确定的防治任务,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实施,有效地控制了项目区新增人为水土流失,增强了主体工程的安全运行保障,绿化工程美化了生态环境。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的质量总体合格,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合理,管理维护措施落实到位,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运行期管理维护责任已基本落实,工程符**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29日 联系人:连丽玫 联系电话:180****5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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