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裕能瓮发矿化一体新能源电池材料循环产业65万吨磷石膏**化分解制30万吨硫酸联合固废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裕能瓮发矿化一体新能源电池材料循环产业65万吨磷石膏**化分解制30万吨硫酸联合固废处置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总投资47200万元,占地面积94813.86m2,**30万吨磷石膏制酸生产车间、仓库、储罐等公辅工程。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裕能瓮发(**)新****公司
地址:**省******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
联系人:舒才周 联系电话:138****6606
三、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地址:****办事处畔山华庭A7栋一单元301
联系人:刘义轩 联系电话:183****4415
邮箱:****8343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七、信息公示有效期
本公示有效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裕能瓮发(**)新****公司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