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 |
| [ 发文字号 ] | **水利审批〔2026〕38号 |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 发布机构 ] | ****水利局 |
| [ 发布日期 ] | 2026-09-20 |
| [ 成文日期 ] | 2026-09-09 |
| [ 有效性 ] |
**** ****水库等4个取水工程(设施)变更取水的决定
**水利审批〔202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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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等4个取水工程(设施)变更取水的决定
**市**区龙****公司:
****水库等4个取水工程(设施)变更取水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34号令)的相关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变更取水申请资料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库等4个取水工程(设施)变更取水,并颁发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同意你单位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取水用途和取水水源维持不变。本取水工程变更取水情况详见附件。
二、你单位需配合我局做好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三、你单位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时,应当报经我局批准。
四、本次换发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变更取水时,你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变更取水申请。
五、在本次换发的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退)水地点、取(退)水量、取水用途或者取水水源发生改变,应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若取水单位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水库取水工程信息变更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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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 水库取水工程信息变更情况表 | |||||
| 取水权人名称 | 取水项目名称 | 取水许可证编号 | 取水工程名称 | 取水工程类型 | 变更内容 |
| **市**区龙****公司 | 胜光水库取水工程 | C500111S2021-0224 | 胜光水库4组2****泵站 | 水泵 | 经核实,该泵站实际未运行,取消该取水工程 |
| **市**区龙****公司 | 胜光水库3****泵站 | 水泵 | 经核实,该泵站实际未运行,取消该取水工程 | ||
| **市**区龙****公司 | 胜光水库胜光村4组1****泵站 | 水泵 | 经核实,该泵站实际未运行,取消该取水工程 | ||
| **市**区龙****公司 | ****水库取水工程 | C500111S2021-0051 | ****水库取水闸 | 闸 | 取水工程闸取消 |
| **市**区龙****公司 | 奋发水库取水工程 | C500111S2021-0234 | 奋发水库取水闸 | 闸 | 取水工程闸取消 |
| **市**区龙****公司 | 宝林水库取水工程 | C500111S2021-0132 | 宝林水库取水闸 | 闸 | 取水工程闸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