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9-20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专用合同条件4.2履约担保“(5)发包人扣除履约保证金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并载明扣除原因、金额及计算依据。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0 日内将扣除部分补足至约定金额。逾期未补足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托管运营费用中直接抵扣,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当承包人为联合体时,发包人需扣除费用是否应从违约方相应的委托管理费用中扣除
回复:承包人为联合体时,发包人有权从联合体任何一方的应付托管运营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具体扣款对象由发包人根据履约情况自主确定。
2.合同附件2 生产考核要求(九)销售考核:“3.价格考核:每季度进行考核。本季度销售平均价低于保底销售价时,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由承包人按照(保底销售价-上一季度平均销售价)*已销售量补足发包人,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托管运营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年末承包人的年度平均销售价超过保底销售价时,发包人将前述扣除或承包人补足的费用予以返还;严禁签订“阴阳合同”,若被查证做实,扣除违约金除当月全部销售管理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中请明确承包人为联合体时,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委托管理费用(销售管理)或相应成员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回复: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联合体任何一方的委托管理费用(含销售管理费)或相应成员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具体扣款对象由发包人根据履约情况自主确定。
3.合同附件11:销售管理要求中“低价销售考核:每季度进行考核。本季度销售平均价低于保底销售价时,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由承包人按照(保底销售价-上一季度平均销售价)*已销售量补足发包人,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托管运营费用或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年末承包人的年度平均销售价超过保底销售价时,发包人将前述扣除或承包人补足的费用予以返还。”中请明确承包人为联合体时,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委托管理费用(销售管理)或相应成员方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附件中七、考核不达标的费用扣除机制条款及保证金补足条款存在同样不明确表述,请一并明确。
回复:发包人有权从应付联合体任何一方的委托管理费用(含销售管理费)或相应成员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具体扣款对象由发包人根据履约情况自主确定。
4.合同附件12:设备管理要求二、设备运维管理中“合同期间,全部设备的维修及附属工作费用,均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发包人无需支付任何设备维修、保养、运维相关费用。”请明确甲供设备的大修费用承担主体。
回复:合同期间,甲供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中小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大修费用按以下原则承担:质保期外的大修费用由承包人全额承担;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导致的大修,由发包人协调原厂按质保条款执行,承包人应予以配合;因承包人操作、维护不当导致的大修,无论是否在质保期内,均由承包人承担。大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核心部件更换、整机拆解检修、精度恢复等,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原厂质保权益由发包人相应转移给承包人。
5.为便于投标文件编制,请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矿山开采范围总平面图。
回复:投标人应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如有)及已提供资料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提供其他资料。
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主要为矿石开采、矿石加工生产及销售整体托管运营等工作,为便于投标文件编制,请提供:一是砂石骨料生产系统的总平面布置图、总体工艺流程图及主要设备工艺流程图等相关图纸,二是相关骨料加工生产设备数量、功率及规格型号等详细参数。
回复:投标人应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如有)及已提供资料编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提供其他资料。
7.专用合同条款16.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1.若市场行情持续下滑,年平均售价下滑幅度超过10%并持续6个月以上,承包人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退出。”句中“年平均售价”和“持续6个月”描述不符,建议修改为“售价下滑幅度超过10%持续6个月以上”,并明确售价的标准
回复:修改为“若市场行情持续下滑,连续6个月的月度平均销售价较投标时年平均保底销售价下滑幅度超过10%的,承包人可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退出。”
8.附件1 发包人要求约定“客户需直接与发包人签订销售合同。所有的销售收入均入发包人财务账户”,而本项目结算又是以发包人财务系统实际入账的销售数量为准。该约定导致承包人无法及时知悉销售入帐情况,为保证结算办理,建议授予承包人对发包人销售入帐帐户的监管权,并将销售合同共享给承包人联合体各方。
回复:不授予承包人对发包人销售入账账户的监管权。但为便于承包人及时知悉销售入账情况,发包人每月向承包人提供上月销售入账明细表。
9.本项目加工系统为发包人提供,附件2 生产考核要求中又提出“成品率(即成品量/入卸料口原料)不低于94%”的考核要求,建议发包人组织加工系统的联合验收和试运行,如试运行无法达到94%标准,成品率考核指标需协商调整。
回复:发包人同意组织加工系统联合验收和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双方共同记录成品率数据。如因加工系统自身原因导致成品率无法达到94%,双方协商调整考核指标;如因承包人操作原因导致,仍按原指标考核。
10.专用合同条款16.3联合体成员的退出中未约定“已开采合格计量款的支付”,请明确
回复:详见合同条款15.2.1。
11.请明确本项目成品料堆棚的储量
回复:总储量6万吨。
12.请明确供水供电合同签订主体是否为承包人
回复:供水供电合同由发包人作为签订主体与供水供电部门签订。
13.专用合同条款第4.1.8:承包人应进行必要的现场查勘……。若矿山实际可开采**量较招投标文件披露数值减少超过10%,导致承包人产能无法达到约定标准的……。招标文件披露数值减少非承包人原因,建议删除“超过10%”的表述,修改为“若矿山实际可开采**量较招投标文件披露数值减少,导致承包人产能无法达到约定标准的……”。
回复:不删除“超过10%”的表述。**量核实存在合理误差范围。
14.专用合同条款7.6.1 安全生产要求约定“3)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行政处罚、事故处置及第三方损失;承包人赔付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停产损失、整改费用及其他全部直接与间接损失;发生重**全事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该条款对责任范围的约定不够明确,我方恳请招标方对该条款中“全部经济赔偿”“间接损失”的涵盖范围予以明确界定,建议修改为“3)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赔偿、行政处罚、事故处置及第三方损失;承包人赔付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停产损失、整改费用及其他全部直接;发生重**全事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回复:修改为“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承包人承担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赔偿、行政处罚、事故处置及第三方损失;承包人赔付发包人因此产生的停产损失、整改费用及其他直接与间接损失;发生重**全事故,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承包人履约保证金。
15.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有两行,一行单位为元,一行单位为%,是否按限价约定一行填写“开采、加工及销售整体托管运营费用报价为XXX元/吨(含税)”,一行填写“精品砂加工费用报价为XXX元/吨(含税)”标书代写
回复: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会根据报价模式进行调整,在投标系统投标文件的开标一览表中分别填写“开采、加工及销售整体托管运营费用综合单价(含税)”报价和“精品砂加工费用综合单价(含税)”报价。标书代写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