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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关于办理**区迎水桥镇鸣沙村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小院民宿建设项目批复手续的函》(迎政函〔2026〕14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区委2026年第20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经研究,现就**区迎水桥镇鸣沙村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小院民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迎水桥镇鸣沙村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小院民宿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期限:2026年8月—2026年11月
五、项目建设地点:**市**区迎水桥镇鸣沙村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
****委员会回购本村2套权属清晰、****基地农房及院落,实施拆除工程,同步清运处理78.15平方米建筑垃圾;实施房屋及庭院改造提升工程,更换10套门窗,铺设35.75平方米室内地面砖与81.05平方米室内木地板,安装2套钢木屋架等,室外**39.2平方米人行道铺装、11.8平方米防腐木坐凳平台等,实施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完善水电配套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区迎水桥镇鸣沙村2026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小院民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七、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项目概算总投资118.11万元,资金来源为常态化帮扶资金及村级自筹资金。
八、工程招标
工程招投标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管理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复实施项目,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和内容等。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有关制度,加强工程管理和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同时,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坚守“赈”的初心,结合项目建设实际,优先吸纳项目所在地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就近务工,按时发放劳务报酬,同步依托项目建设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切实发挥以工代赈稳就业、促增收的政策效应。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资金专户管理,认真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保证工程按期建成发挥效益。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回族自治区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项目开工基本信息、项目进展、项目竣工等情况进行报备。
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开展工程结算及财务决算。自验合格后,报我局进行竣工验收。
附件:1.项目概算投资表
******改革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