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20 09:5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AR、GR级硫酸生产项目二期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922
通讯地址:**市**县宝林路1****环境局****分局
邮 编:02525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基本情况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
| 1 | ****AR、GR级硫酸生产项目二期工程 | 总投资为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的0.4%。本项目**生产车间5000平方米,各类库房2000平方米,综合楼25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等,建设年产AR、GR级硫酸深加工生产线四条(2.5万t/条)。本项目以92.5%-98%工业硫酸为原料,通过蒸馏提纯、冷凝的工艺生产AR(分析纯)级硫酸和GR(优级纯)级硫酸。 | **自****开发区**产业园 | 赤**** | **青杉****公司 | 施工期: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如:散装物料苫盖、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土方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定期洒水、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大风天气停止施工等;施工期生产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施工期垃圾主要有弃土、废弃建材等,要优先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部分应运至指定地点消纳。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定点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施工和运输物料车辆要选用合格油品。 运营期: 1、大气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蒸馏不凝气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塔“一级碱吸收”处理工艺,碱液喷淋中和后通过15米高的DA002排气筒达标排放。 2、废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厂内防渗化****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为冷却循环水和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水不与物料发生接触,循环使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储罐收集循环使用,达到一定酸度时注入提纯器进行硫酸提纯,不外排。 3、噪声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输送泵、卸料泵、风机、冷却塔、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应优先选择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采取安装隔声、消声装置,设备基础减振降噪,考虑安装橡胶减振垫、弹簧减振器隔振机座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对各设备加强维修保养,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厂界噪声超标。合理规划运输时间及运输路线,在厂区道口处设立限速、禁鸣标志。厂区内部及运输道路两侧增加绿化带,减少噪声传播。 4、固体废物污染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人员日常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试剂硫酸蒸馏提纯过程中产生的残渣产生后即排入排渣罐,暂存于罐区内,定期(不超过3个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企业在建设期对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工作,避免垂直入渗等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