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一起软件开发纠纷案件,二审判决已生效,****法院申请再审。为保障再审工作专业、高效推进,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案再审专项法律服务供应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第一阶段:再审申请审查阶段服务
服务范围包含:案件全面研判、证据梳理与补正指导、法律检索与类案分析、再审事由论证、起草再审申请书及资料整理归档等再审申请立案审查全流程服务。乙方须在法定再审申请期限内完成全部再审申请材料撰写、****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材料,取得法院材料接收或立案登记回执。
再审****法院并完成立案登记,直至法院出具再审审查结果(裁定受理或裁定驳回),视为本阶段服务完成。若因乙方原因未能在法定再审期限内提交再审申请材料,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付款项,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二)第二阶段:再审审****法院裁定本案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后,按如下方式分阶段启动服务)
服务范围包含再审庭前准备、证据梳理、庭审预案、代理意见撰写、参加再审庭审、提交代理词、进行质证辩论、庭后补充材料、判决后答疑、全流程法律咨询、案件最终归档等再审审理全过程服务。
(三)第三阶段:发回重审一审阶段服务
如再审裁定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服务范围包含重审一审全流程代理。
(四)第四阶段:发回重审二审阶段服务
如重审一审后任何一方提起上诉,服务范围包含重审二审全流程代理。
二、服务期限
自签订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采用分阶段独立报价、四阶段包干总价模式,报价包含人工费、差旅费、伙食费、住宿费、税费等完成对应阶段全部服务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第一阶段报价不超过四阶段总报价的50%。
3.本次询价原则上以四阶段有效包干总价最接近供应商平均报价的供应商作为中选人(提供普票的以票面金额作为评标价,提供专票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评标价);标书代写
4.本次询价如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四阶段有效包干总报价的平均价超出10万元,我司将另行组织招标。
5.计费规则
(1)若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仅支付第一阶段再审申请审查服务费,后续阶段服务未发生,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若法院裁定进入再审审理:甲方支付第一阶段费用后,按合同约定支付第二阶段再审审理服务费。
(3)若法院发回重审:甲方支付发回重审一审服务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重审一审服务费,若未发回重审则无需支付该笔费用。
(4)若重审一审后任何一方提起上诉:甲方支付第四阶段发回重审二审服务费,若未提起上诉则无需支付该笔费用。
四、付款方式
1.第一阶段款项:合同签订生效,甲方收到乙方出具对应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阶段服务费的50%;乙方将全套再审****人民法院****法院材料接收回执(立案登记回执),甲方收到乙方剩余50%金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及回执复印件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阶段剩余50%的服务费。
因乙方原因未能在法定再审期限内提交材料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剩余50%款项,并有权追回已支付的50%款项。
2.第二阶段款项:仅在法院出具再审裁定、案件正式进入再审审理程序后,根据合同约定节点支付第二阶段服务费用;未进入再审程序的,该阶段费用自动免除,不予支付。
3.第三阶段款项:仅在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根据合同约定节点支付第三阶段服务费用;未发回重审的,该阶段费用自动免除,不予支付。
4.第四阶段款项:仅在重审一审后任何一方提起上诉,根据合同约定节点支付第四阶段服务费用;未提起上诉的,该阶段费用自动免除,不予支付。
五、服务商资质
1.“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报价;
2.三年内具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参与报价;
3.供应商须****事务所,具****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供应商近5年****机关作出的重****协会公开通报的重大行业惩戒,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5.本项目拟派主办律师须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执业年限7年及以上,且作为第一承办律师承办同类软件开发纠纷商事案件不少于3起,且胜诉不少于1起(即胜诉率大于1/3),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项目不得转包、分包,中选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主办律师。
7.供应商在整个采购过程及后续服务过程中,对知悉的采购人任何商业秘密、项目信息及文件资料均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六、报价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料
1.“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件或截图;
2.提****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提供关于“近5年****机关作出的重****协会公开通报的重大行业惩戒”的承诺函;
4.提供拟派主办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获**誉、相关案件服务经验介绍;
5.提供拟派主办律师**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律师检索页面截图;
6.提供拟派主办律师作为第一承办律师承办同类软件开发纠纷商事案件不少于3起且胜诉不少于1起(即胜诉率大于1/3)的相关佐证材料,如服务合同、服务成果或其他证明材料;
7.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都要加盖单位公章后并密封,并制作封面,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封面及封口处加盖公章,快递袋不能作为封口袋,材料无密封一律视为无效报价。)
七、报价资料寄送地址
**县南****物流中心海峡冻品批发市场行政楼五楼(524)资产运营部。
八、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年9月28日下午16:00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139****4722)
附件:****软件开发纠纷案再审法律服务采购项目的报价单/Content/kindeditor/attached/file/****0920/202********626_798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