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教职工周转房修缮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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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教职工周转房修缮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0 15:19

****学院自行组织的教职工周转房修缮工程项目(****)于2026年9月18日进行竞争性磋商,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确定成交结果如下: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岷**路一段256号汇通大厦A栋10楼6号;

成交价:83738.43元;

服务要求:

1.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公告“三、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要求。

2.施工要求:(1)施工前应对现场进行详细勘查,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确保原有结构和设施不受损坏。(2)拆除工程须采用保护性拆除方式,拆除物及时分类清运,符合环保规定。(3)恢复工程选用材料须与原规格、同色号一致,安装平整牢固。(4)涉及水电改造的,须符合国家现行电气、给排水安装规范,接口密封无渗漏,接地可靠。(5)施工期须做好成品保护和现场安全防护。(6)安全要求:施工期间设置警示标识,废弃物分类清运,符合环保规定。以上标准需严格遵循国家相关规范(如《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等),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及耐久性。

3.供应商在成交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约**期进场施工。因成交供应商逾期不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本项目成交资格。

4.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施工。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工期完工,每超过1天,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额2%的违约金。若超过规定工期1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金额20%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未一次通过验收进行整改的,整改期限与完工超期违约责任一致。

5.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符合国家现行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满足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和规定。本项目由采购人指定的监理单位全程进行监理,材料进场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和监理验收。如产品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造成工期延误违约责任和滞纳金由供应商负责。

6.施工安全责任:本项目施工作业过程发生的安全、意外事故,造成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及第三方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7.验收合格并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有效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评审小组:帅弘、张铖瑶、吕熙;

成交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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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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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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