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089/2026-5647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组配分类: | 政府采购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6-09-20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漆桥街道采购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政府采购 | |
| 内容概览: | |||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标书代写 | |||
项目概况
漆桥街道采购食堂外包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淳溪街道北岭路216****中心商办写字楼3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0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漆桥街道采购食堂外包服务
预算金额:39.4万元
最高限价:39.4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
根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针对《****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仍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声明。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21日起至2026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淳溪街道北岭路216****中心商办写字楼309室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现场获取或将下列材料扫描件、工本费转账成功截图一起发送至****@qq.com邮箱: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磋商。
四、响应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点00分(**时间)。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淳溪街道北岭路216****中心商办写字楼309室会议室
注: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10月10日14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淳溪街道北岭路216****中心商办写字楼309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3本项目发布网站为:****政府网(http://www.****.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漆桥街道河滨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淳溪街道北岭路216****中心商办写字楼309室
联系方式:181****7662/152****6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181****7662/152****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