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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公布2024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名单的通知》(农办计财〔2024〕10号)、《****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4〕83号)及《****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香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部分内容的批复》(2025年7月22日)、《**县2024年**香芋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平农农发〔2025〕32号)等文件精神,******公司申报财政补助456万元、****服务中心申报财政补助40万元。
****于2026年9月7日对******公司、****服务中心两个子项目进行验收,对照项目实施方案,验收组经现场实地核查及材料审核,两个子项目已按照实施方案建设要求完成建设内容,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核定******公司财政补助456万元、****服务中心财政补助358699.21元。
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1日- 2026年9月2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反映,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程序报财政部门申请拨付项目资金。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南洲新区三鑫红帆城)。联系电话: 0773-****561,电子邮箱:plxnyncj@guilin.****.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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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