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改革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9月02日 |
| 标 题:关于2025年**县城市危旧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浦发改投资〔2026〕18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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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2025年**县城市危旧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该项****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德胜****公司已组织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危旧房周边路网及基础配套设施,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同意建设2025年**县城市危旧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
三、建设地点:**县**内。
四、项目建设内容和主要建设规模:****预制厂宿舍片区、木材公司宿舍片区、农机厂宿舍片区3个片区外与主干路网衔接的4条道路改造;道路白改黑20215平方米,道路恢复10670平方米,改造疏通排水沟500米,改造疏通雨污水管1140米,恢复及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共2455.843米,安装路灯120个,恢复绿化工程592.617米。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878.38万元,其中**费1532.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5.23万元,预备费用170.76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施工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详见本批复所附的《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七、经核查,项目属于城市道路,根据《**壮族****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环资〔2025〕662号),属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煤炭消费量不满1000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可不单独编制节能审查报告,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2026年9月2日
附件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2025年**县城市危旧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万元)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15.32 | ||||||
| 设计 | √ | 42.41 | ||||||
| **工程 | √ | √ | √ | 1532.39 | ||||
| 监理 | √ | 30.87 | ||||||
| 设备购置 | √ | 0 | ||||||
| 其他 | √ | 257.39 | ||||||
| 情况说明: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878.38万元。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委员会2018年第16号令)相关规定,本项目**工程费用超过400万元,必须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等不超过100万元,可不公开招标,其他费用不形成有效竞争,可不公开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