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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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中心) **市**区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变更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信息发布时间:2026-09-20 15:52】
澄清修改公告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市**区淳东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变更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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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9月20日 14: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评审因素“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第3.2条调整为:3.2、劳动力安排合理可行、能满足进度要求,有施工进度计划及劳动力安排图(或表);无明显瑕疵得0.5分,有瑕疵酌情扣分,最多扣0.5分;(0.5分)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调整为: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有一项得2分,满分2分。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需各方参建单位盖章)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①、②、③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标书代写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书代写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09日 09:30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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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淳溪街道淳南路100号1-6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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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及电话:****水务局, 025-****2071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附件_632873866_400020217.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