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09-20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0-09 | |
| 50000 ( 5 万元)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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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经理 0712-****6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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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供销社****中心门店招租 |
| 租赁底价 | 19万元(首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0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0-09 |
|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市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97093G |
| 租赁期限 | 5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评估 |
| 租赁面积说明 | 出租面积1113平方米,共2层,一二楼整租。 |
| 租金调整方式 | 涉及 |
| 租金调整方式说明 | 第1年至第2年租金为成交租金,第3年至第5年租金在成交租金的标准上上涨5%。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是 |
| 免租期 | 2 |
| 免租金装潢期时间单位 | 月 |
| 租赁用途说明 | 房屋用途一楼仅限于商业综合体,二楼承租方自行安排。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承租方 |
| 其他招租条件 | (一)根据资产公开招租要求,出租方提出:本项目涉及交易双方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二)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并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在【我的订单】界面中完成报名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操作(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中确定项目保证金支付成功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承租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三)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成交结果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四)承租方须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订单】缴纳首期租金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承租方须同意****交易所在收到首期租金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五)根据房屋租赁使用期间管理要求,出租方提出: 1.承租方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合法经营。承租方承担自身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2.房屋用途仅限于商业用途使用,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随便变更使用用途。 3.承租方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出租方的管理。 4.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以所租赁的房屋入股联营牟利,否则默认承租方放弃合同,承租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因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无法继续经营的,即认定承租方单方面毁约,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已收取的租金、保证金不予退还。拒不交还房屋私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的,出租方将通过法律途径向承租方追偿。出租方因故(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无法继续出租房屋,应给予乙方对等补偿。 5.承租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存放和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以及国家禁止交易、存贮的物质或物品,不得从事任何影响所在庭院住户正常生活休息的行业或项目。如有违反,一经查实,默认承租方放弃合同,收回房屋且不退还保证金,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和不良后果。 6.承租方必须配合出租方做好城市文明创建工作,做好门前四包及门面房门头广告的设置,门头广告设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有违法违纪等行为,否则,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退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和房屋租金。 8.在租赁期间,承租方须遵守出租方的水电气安全等管理规定,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如出现问题,一切责任由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的确需要装修,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出租方同意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所需相关部门办理的手续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并在施工前向出租方****公司设计的装**、电、结构等施工图,施工完成后,提交竣工图。房屋设计安全由承租方所请的设计单位负责。承租方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租赁房屋及其设施的损毁,应负责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予以赔偿。 10.租赁期满,因承租方对承租资产装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现状无偿承继,对不符合要求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貌,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损坏所有装修,不得以装修费等事项要求出租方和下一轮承租者补偿。建筑物内部属于承租方购置的可移动物品或经营设施,租赁期满后经出租方认定后可以搬走,逾期未搬走的视为自动放弃,由出租方自行处置。 11.房屋租赁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即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缴纳第一年租金至****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同意****交易所在收到首期租金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一次性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每年租金到期提前1个月缴纳给出租方;租赁期间产生的其它费用由承租方承担。若到期未及时缴纳年租金或水费、电费、物管费等,视作违约与出租方自动解除门面房屋租赁关系,出租方即刻收回门面房屋重新招租,且不给予承租方其他任何赔偿。 |
| 承租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根据出租方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本次租赁门面房产权属清晰,出租面积约为1113平方米,共2层,本资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本次招租为资产现状招租,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 2、租赁门面房产为在建项目,目前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及消防验收,出租方承诺尽快完成上述验收手续办理,并将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具体交付日期以双方签署的《租赁房产交接确认书》为准。 3、本次门面房产为一二楼整租。房屋用途一楼仅限于商业综合体,二楼承租方自行安排(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相关类目)。 4、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5年,具体起止日期以《资产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本次出租标的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须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1个月向出租方预付下一个租期的租金。第1年至第2年租金为成交租金,第3年至第5年租金在成交租金的标准上上涨5%。 5、本项目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免租期自租赁起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确定时间为准。 6、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承租方应向出租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无赔偿事项、无欠缴费等,在办理完离场手续并腾空房屋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全额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1113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9-20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银行账户;
(二)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e产权”——【个人中心】——【我的账户】,意向承租方自行在“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管理】将资****银行账户;
(三)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对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予以罚没,并取消意向承租方承租资格,****交易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交易所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④经确认的最终承租方未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付清交易价款(租金)的。
除非出租方和最终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资产租赁合同生效时起,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租金)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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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 | |
| 建筑面积 | 1113(平方米) |
| 地址 | **市黄滩镇艾堤村一组 |
| 其他说明信息 | 当前资产现状为在建项目,尚未办理消防及相关竣工验收手续,出租**积极推进相关消防及竣工验收手续办理。 |
| 评估机构 | **循其本****公司 |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172645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9-10 |
| 核准(备案)机构 | ****供销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