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6-09-20 16:04 |
| 来源: | 县农业农村局 | ||
| 内容概述: | **县2026年蚕桑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 ||
| 相关文件: | |||
《**县2026年蚕桑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已于2026年9月7日正式印发,该办法旨在进一步优化蚕桑产业布局,强化乡村产业政策支撑,激发农户和经营主体参与蚕桑产业发展建设的积极性,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和目的
蚕桑是我县富硒优势特色产业,也是带动群众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点产业。为持****基地、普及省力化、标准化养蚕技术、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新型经营主体、补齐蚕桑精深加工、品牌培育、产业链增值短板,进一步拓宽农户、重点帮扶群体持续增收渠道,结合全县蚕桑产业发展实际,广泛听取县相关部门、各镇、蚕桑**社、企业等意见建议,经多轮讨论修改,制定本蚕桑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全面推动全县蚕桑产业规模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
二、奖补原则和对象
1.奖补原则:蚕桑产业奖补坚持“先实施、后验收、再奖补”“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县级同类产业奖补政策”的原则,按照“自主申报、镇村审核、县级复核、规范兑付”的程序开展奖补工作。申报奖补的经营主体须合法合规,联农带农落实情况符合规定,无粪污治理不达标、非法集资、违法失信、违规用地(用林)、弄虚作假、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存在农产品或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等违法违规行为。
2.奖补对象:全县范围内从事蚕桑种植、养殖、加工、销售等蚕桑全产业链经营发展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养蚕大户、防返贫监测户。
三、奖补内容和标准
奖补内容分为五大类,具体标准如下:
(一)桑园建设类
1. **桑园奖补:按照800元/亩标准奖补。要求集中连片3亩及以上,推广“9215”粮桑复合、“四边桑”等零星种植模式的,按800株折算1亩标准核定面积。
2. 低效桑园改造奖补:按照300元/亩标准奖补。要求集中连片改造5亩及以上,对原有低效、低产桑园进行标准化提质改造。
(二)设施建设类
1. **小蚕共育室:奖补3万元/个,要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配套智能控温、控湿、消毒专用设备,建成后正常投产运营。
2.改造小蚕共育室:奖补1万元/个,要求改扩建标准化共育室面积50平方米以上,配套智能化控温、控湿、消毒等专用设备并正常使用。
3. **大蚕室:奖补300元/平方米,要求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配套通风、除湿、消毒、养蚕专用设施且正常投产运营;
4.改造大蚕室:奖补1万元/个,要求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配套通风、消毒、专用养蚕设施设备并正常投入使用。
5.手动省力化蚕台:对当年**手动省力化蚕台面积30平方米以上并投入使用的,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奖补。
6.电动多层省力化蚕台:对当年购买并使用电动多层省力化蚕台的,按成交价的30%进行奖补。
(三)种养生产类
1. 小蚕共育运营奖补:按照100元/张标准奖补,单个经营主体年度最高奖补5万元。
2. 蚕种奖补:对经营主体、养蚕大户、农户按40元/张奖补;重点帮扶群体按70元/张奖补,单个主体年度蚕种奖补最高不超过3万元。
3. 鲜茧销售奖补:按照1元/斤标准奖补,按实际合规交售量核定,单个主体年度最高奖补1万元。
4. “千张养蚕示范村”奖补:农户年度养蚕10张以上,对超出10张的增量部分,按照50元/张给予额外奖励;年度交售标准化优质上车茧1000斤以上,对超出1000斤的增量部分,按照0.5元/斤给予额外优质茧奖励;对重点帮扶群体养蚕大户年度养蚕达20张、30张、40张及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元、2000元、5000元;全村年度养蚕总量达500张,奖励村集体2万元;养蚕总量1000张及以上,奖励5万元,同时授予“蚕桑产业强村”荣誉称号。
5. 蚕茧保护价收购:优质蚕茧按保护价25元/斤收购。
(四)农业产业链提质奖补
统一按照《**县2026年农业(富硒)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 年度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扶持15万元、8万元、5万元;
2. 年度内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分别扶持20万元、15万元、8万元;
3. 年度内新认定的国家级、****农场,分别扶持15万元、8万元;
4. 当年****园区提质升级,完成装备提升、设施改造、数字化配套的,一次性扶持5万元;
5. ****农场提质升级,完成装备提升、设施改造、数字化配套的,一次性扶持2万元;
6. 当******社提质升级,完成装备提升、设施改造、数字化配套的,一次性扶持2万元。
(五)产业链延伸奖补
蚕桑产业绿色、富硒、有机、地理标志、名优农产品等品牌认证奖补,统一参照《**县2026年农业(富硒)产业发展奖补办法》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当年首次获评特质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有机产品认证,****基地、溯源体系建设、联农带农达标的,扶持5万元;
(2)当年新开发并取得富硒产品认证证书的,扶持1万元;
(3)当年新开发并取得绿色农产品认证证书的,扶持2万元;
(4)当年新取得农产品SC认证的经营主体,扶持2万元。以上仅对首次认证予以奖补,换证和有机产品转换期间不予补助。
四、申报流程和时限
奖补申报遵循以下程序:
1.本人申请:经营主体或防返贫监测户填写《**县蚕桑产业奖补申报表》,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
2.镇村核实:各村组织人员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人民政府;镇政府组织核查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无****农业农村局。
3.县级复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联合核查组抽查复核,结果公示不少于10天,无异议后兑付奖补资金。
4.奖补兑现:到户奖补资金通过“一卡通”系统打卡兑付;对公账户经营****农业农村局兑付。
五、资**排和监管
奖补资金从县衔接资金列支,预算总额800万元。若申报核定总金额超过预算总金额,所有申请的经营主体按同比例扣减。监管措施包括: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一经发现违规行为,除追回资金外,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本办法仅适用于2026年蚕桑产业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