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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1辆车(****)和5台机械设备待报废资产公开转让 | ||
| 存放地 | **市**区淳溪镇汶溪路1号 | ||
| 闲置设备 | 标的状态 | 报废 | 标的物名称 | 双缸轮压路机 |
| 规格型号 | 以实际为准 | 数量 | 1 | |
| 计量单位 | 台 | 评估价/价格(元) | 3770 | |
| 闲置设备 | 标的状态 | 报废 | 标的物名称 | 滑移装载机 |
| 规格型号 | 以实际为准 | 数量 | 1 | |
| 计量单位 | 台 | 评估价/价格(元) | 5404 | |
| 闲置设备 | 标的状态 | 报废 | 标的物名称 | 单臂挖掘器 |
| 规格型号 | 以实际为准 | 数量 | 1 | |
| 计量单位 | 台 | 评估价/价格(元) | 290 | |
| 闲置设备 | 标的状态 | 报废 | 标的物名称 | 清扫收集器 |
| 规格型号 | 以实际为准 | 数量 | 1 | |
| 计量单位 | 台 | 评估价/价格(元) | 290 | |
| 闲置设备 | 标的状态 | 报废 | 标的物名称 | 铣刨器 |
| 规格型号 | 以实际为准 | 数量 | 1 | |
| 计量单位 | 台 | 评估价/价格(元) | 164 | |
| 闲置设备 | 标的状态 | 报废 | 标的物名称 | 扫路车 |
| 规格型号 | 沪光牌 HG5120TSL(****) | 数量 | 1 | |
| 计量单位 | 辆 | 评估价/价格(元) | 22532 |
| 标的现状 |
评估价、转让底价均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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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3.245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5-31 | ||
| 评估机构 | **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公司 | ||
| 特别告知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涉及税费税率情况、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标的所涉税费税率、数量、现状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八、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
九、本项目转让底价、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格,不包含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本次交易涉及的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印花税、变更登记费用等)均由受让方另行承担。
十、扫路车(沪光牌HG5120TSL,****)的机动车登记证****动车所有人为****管理站,系因单位名称变更后尚未办理所有人名称变更登记所致。上述资产的实际所有人与本次转让方为同一法律主体,不影响本次转让的合法有效性。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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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123********0803787 |
| 经济类型 | 其他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财政局 |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3.245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一)仅限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报名;(二)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相关规定,受让方必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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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现场勘察 | 现场勘察联系人 | 邢小林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139****8779 |
| 现场勘察补充说明 | 公告期内工作日联系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一、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转账之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的意向受让方账号,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订单”进行保证金“确认付款”,确认后订单状态显示为“支付成功”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二)《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交易所指定账户;
(三)意向受****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受让,****交易所制定的竞价规则等各项业务规则。
三、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出现:1、违反竞价规则;2、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3、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4、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税费税率、数量、现状等情况为由推诿拖延,未在上述期限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以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转让方(或根据转让方书面意见处置)。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转让。转让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三)其他情况下****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2295093.sht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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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市场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符合受让方资格条件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证书;
(五)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交易所****交易所于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转让方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
四、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合格意向受让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交易价格不低于挂牌底价。
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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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 |||
| 信息披露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增价幅度:100元;延时竞价周期:180秒。 | |||
| 附件资料 | 08资产转让合同(样本).pdf09可移交资产清单.pdf开票信息(公告附件).docx收购承诺函.docx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5-****3387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 技术支持联系人 | 曾先生 |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 180****5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