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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调整**区香山乡深井村2026年育苗大棚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内容的请示》(香政发〔2026〕14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政府2026年8月20日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项目建成后发挥效益,同意你单位对该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进行调整变更。
二、项目原批复建设内容为大棚内部墙体维修2864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圈梁1176米,安装卡膜槽11750.4米、棚膜14513平方米、卷膜器48套、加固钢柱14.5吨、棉被卷杆960米、竹胶板2217平方米,大棚夯土墙维修砌筑332米,钢柱混凝土基础480个。调整变更后建设内容为大棚内部墙体砖砌体加固618.17平方米,钢筋混凝土圈梁588米,安装卡膜槽2120米,安装压膜带6160米,更换棉被6175平方米,棚膜14513平方米,安装卷膜器48套,安装加固钢柱14.5吨,大棚夯土墙维修砌筑332米,钢柱混凝土基础480个。
三、项目原批复建设期限为2026年1月—2026年3月,调整变更后建设期限为2026年4月—2026年9月。
四、项目原批复投资概算不变。
五、项目其他事项按(卫沙发改(审批)发〔2026〕2号)执行。
六、请你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规定,在项目报批前,扎实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切实加强项目管理,提高对项目审批严肃性的认识,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附件:项目概算投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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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