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市高葆真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固废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砖项目

审批
山西-长治-潞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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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1********6320634靳浩田
常文豪**省**市**区
**省长****开发区**赤头****砖厂办公楼201室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固废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砖项目****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C3031-C3031-粘土砖瓦及建筑砌块制造
**省**市**区 **省**市潞****开发区内
经度:113.130270 纬度: 36.452620****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08-08
**经开审发〔2025〕12号911********6320634001V
2026-05-145000
510****
911********6320634****
911********6320634******公司
****0724MAE07T982Y2026-05-15
2026-05-152026-08-15
2026-08-172026-09-14
https://www.****.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煤矸石砖生产煤矸石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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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年产煤矸石砖2.4亿块 储存能力:原料库建筑面积2000m2,成品库建筑面积1000m2,石灰仓储存能力30t,尿素储罐5m3,粉煤灰仓300m3生产:年产煤矸石砖2.4亿块 储存能力:原料库建筑面积2000m2,成品库建筑面积1000m2,石灰仓储存能力30t,尿素储罐5m3
未增大30%及以上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本项目环评时期产品品种为:煤矸石砖 本项目环评工艺为:原料-给料-破碎-滚筛-搅拌-陈化-搅拌-制砖-切条-切坯-码坯-干燥预烘干-焙烧-码坯-成品 本项目环评时期的生产装置为: 见表2-2 本项目环评时期的主要原辅材料为:煤矸石、粉煤灰 燃料为:煤矸石本项目时期产品品种为:煤矸石砖 本项目工艺为:原料-给料-破碎-滚筛-搅拌-陈化-搅拌-制砖-切条-切坯-码坯-干燥预烘干-焙烧-码坯-成品 本项目时期的生产装置为: 见表2-2 本项目时期的主要原辅材料为:煤矸石 燃料为:煤矸石
原辅材料由煤矸石+粉煤灰改为煤矸石,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相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原料储存设置全封闭厂房,配套建设覆盖全场的智能控制系统调控干式喷雾抑尘系统;石灰筒仓顶部呼吸废气由筒仓仓顶配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筒仓顶部1根离地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粉煤灰筒仓顶部呼吸废气由筒仓仓顶配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筒仓顶部1根离地不低于27m的排气筒排放;原辅料预处理废气在上料机、破碎、滚筒筛、搅拌机处设置集尘罩(7个),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座隧道窑焙烧段烟气先进入余热锅炉利用后进入空气换热(热烟气和空气换热,干燥段使用热空气),换热后的烟气1套SCR脱硝装置+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24m高排气筒排放;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运输方式;设洗车平台,厂区内抑尘洒水且运输车辆减速行驶; 废水:生活污水由2m3****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洒水;经沉淀池(6m3)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一座310m3的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洒水;脱硫废水经8003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软化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产噪设备基础减震、密封隔音;限制车速、限制鸣笛、绿化。 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将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及原料库房,且物料全部入库堆放,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防渗(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沉淀池、雨水池、原料库按照一般防渗要求建设,混凝土渗透系数为10-6cm/s,生产车间及其他地面进行简单防渗要求建设)废气:原料储存设置全封闭厂房,配套建设覆盖全场的智能控制系统调控干式喷雾抑尘系统;石灰筒仓顶部呼吸废气由筒仓仓顶配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由筒仓顶部1根离地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原辅料预处理废气在上料机、破碎、滚筒筛、搅拌机处设置集尘罩(7个),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座隧道窑焙烧段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后进入预烘干余热利用后烟气经1套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46m高排气筒排放;输送采用全封闭皮带运输方式;设洗车平台,厂区内抑尘洒水且运输车辆减速行驶; 废水:生活污水由2m3****设备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抑尘洒水;经沉淀池(6m3)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经一座310m3的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抑尘洒水;脱硫废水经8003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产噪设备基础减震、密封隔音;限制车速、限制鸣笛、绿化。 土壤及地下水:项目将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及原料库房,且物料全部入库堆放,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防渗(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沉淀池、雨水池、原料库按照一般防渗要求建设,混凝土渗透系数为10-6cm/s,生产车间及其他地面进行简单防渗要求建设)
不设置粉煤灰筒仓未设置配套仓顶除尘器;隧道窑由SCR改为SNCR,经监测废气可满足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需求,不设置软水设施不涉及软化废水,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相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不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其他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10%及以上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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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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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0.296 22.412 0 0 10.296 10.296 /
0 24.156 39.168 0 0 24.156 24.156 /
0 2.943 2.954 0 0 2.943 2.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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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洗车废水经沉淀池 / 洗车废水经沉淀池(6m3) /
2 初期雨水沉淀池 / 初期雨水沉淀池310m3 /
3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2m3/d /
4 脱硫废水沉淀池 / 8003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破碎+筛分+搅拌除尘器 《**市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长政办规〔2023〕1号) 在上料机、破碎、滚筒筛、搅拌机处设置集尘罩(8个),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由破碎+筛分+搅拌除尘器出口监测结果可知,颗粒物监测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在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的排放限值基础上同时满足《**市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长政办规〔2023〕1号)中附件6 砖瓦行业管控要求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限值要求
2 石灰筒仓除尘器 《**市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长政办规〔2023〕1号) 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由石灰筒仓除尘器出口监测结果可知,颗粒物监测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3,在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的排放限值基础上同时满足《**市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长政办规〔2023〕1号)中附件6 砖瓦行业管控要求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限值要求
3 焙烧窑SNCR+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 《**市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长政办规〔2023〕1号) 2座隧道窑焙烧段烟气经SNCR炉内脱硝后进入预烘干余热利用后烟气经1套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46m高排气筒排放 由隧道窑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可知,颗粒物监测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3,二氧化硫监测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氮氧化物监测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mg/m3,氟化物监测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1mg/m3,在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修改单的排放限值基础上同时满足《**市大气和水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长政办规〔2023〕1号)中附件6 砖瓦行业管控要求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1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10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3mg/m3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产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设备隔音降噪措施、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周围绿化等;运输车辆限速、禁鸣笛;装载机定期维护保持良好工况 由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8.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将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及原料库房,且物料全部入库堆放,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防渗(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沉淀池、雨水池、原料库按照一般防渗要求建设,混凝土渗透系数为10-6cm/s,生产车间及其他地面进行简单防渗要求建设) 项目将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及原料库房,且物料全部入库堆放,厂区内地面全部硬化防渗(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沉淀池、雨水池、原料库按照一般防渗要求建设,混凝土渗透系数为10-6cm/s,生产车间及其他地面进行简单防渗要求建设)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砖坯、不合格砖、除尘灰、脱硫渣、沉淀池沉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催化剂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座10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砖坯、不合格砖、除尘灰、脱硫渣、沉淀池沉渣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座10m2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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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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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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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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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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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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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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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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