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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关规定,2026年8月,我局已接受3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5日。若有关单位需要了解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详细情况或需反映有关问题,请联系****。
联系电话:0830-****796(****水保办)
通讯地址:**玉蟾街道玉蟾大道333号
邮 编:64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