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环保设施治理提升项目

审批
山东-临沂-郯城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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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9-20

项目名称 挥发性有机物环保设施治理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省******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扁鹊路与恒通路交汇处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刘东东
联系人 郭安斌 联系电话 199****5135
项目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万元) 2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1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一车间环保设施: 1)环评:二级水洗 活性炭吸附 2)实际:一级水洗 一级碱洗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 变化:增加了2个除雾器,增加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2、罐组二环保设施 1)环评:二级水洗 活性炭吸附 2)实际:有机溶剂储罐 1级冷凝 1级酸洗 1级碱洗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 变化:有机溶剂储罐储罐增加了1级冷凝,增加一级碱洗,1台除雾器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一车间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工艺废气采取一级水洗 一级碱洗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罐区二产生的挥发性有机液体常压储罐呼吸采取1级冷凝 1级酸洗 1级碱洗 除雾器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0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处理站综合废 水处理设施措施后通过******公司排放至马头东干渠
固废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定期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厂区合理布局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加强厂区绿化
承诺:**** 刘东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东东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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