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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6年9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0日—2026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市**驿区北泉路777****中心三楼C区25号窗口
联系电话:028-****5035;传真:028-****0830;邮编:610100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坡灌片现代化改造项目—**东片区灌溉建设工程 | **市**驿区**街道、山泉镇 | **** | **中蓉****公司 | 本项目选择东干渠为补充水源,不新增取水点位、不新增**驿区的农业用水规模。本项目建设提灌站2座:****泵站)为现状原址拆除重建,自**渠东干渠取水,取水口沿用现状点位,不新增取水点位;****泵站)为**,****水库库尾,仅对**提灌站自东干渠提入灌区的水量进行内部再调配,不构成对天然水体的新增取水。本项目自东干渠年取水量478.55万m3,控制在**灌区分配给**驿区的农业用水余量内,不新增区域取水规模。项目建设管道9.25km(管径D350mm~800mm),**蓄水池1座(200m3),配套管道附属建筑物,提升灌溉保证率至90%。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