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发布时间:2026-09-20
****规划局
关于《**县国家重****水库**小南辛堡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规划条件论证方案》的公示
2026年2月11日自然**部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规〔2026〕1号)提出:对未编制或正在编制详细规划区域内有特定选址要求的独立城镇建设用地,市县自然**主管部门可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管控要求提出选址意见或规划条件的论证方案,作为实施层面的详细规划,****政府批准后,作为核发选址意见或提出规划条件的依据。
2026年4月1******厅印发《关于做好有特定选址要求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冀自然资函〔2026〕200号)提出:有特定选址要求建设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依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管控要求提出选址意见或规划条件的论证方案(以下简称规划论证方案),作为实施层面的详细规划,****政府批准后,作为核发选址意见或提出规划条件以及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
《**县国家重****水库**小南辛堡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单独选址项目,符合有特定选址要求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形,按照上述政策参照以往同类项目制定了《**县国家重****水库**小南辛堡镇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划条件论证方案》(以下简称“规划论证方案”)于2026年9月15日通过专家技术审查会审查(专家评审)。
现将“规划论证方案”内容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9日。(7工作日)
二、规划内容
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结合**县实际情况,并参照以往同类项目,综合确定项目各项控制性要求。
三、批前公示旨在征询公众意见,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规划方案如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应于公示期间内向我局提出,个人提交反馈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公众意见将作为审批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公示规划方案并非最终审批结果。
(一)公示内容及图纸详情咨询怀****委员会办公室(****规划局),联系电话:(0313)****828。
(二)信笺寄至“****规划局收”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政编码:075400。
(三)附:相关图纸。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