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1.5万吨碳纤维过程化学品及碳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碳纤维过程化学品及碳硅新材料项目(一期)
2、建设性质:**
3、建设单位:****
4、建设地点:**化工产业园明德路西、焦满**
5、建设规模:目前建成一期项目总投资71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5万元。本项目实际分期建设,目前企业已建有1座甲类生产车间,1座丙类生产车间;1座甲类仓库,1座丙类仓库;配套建设2台RCO装置及其他废气处理装置,1座80m3/d****处理站和其他辅助工程。本次验收项目为年产1.5万吨碳纤维过程化学品及碳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其中碳纤维过程化学品-上油剂800吨/年;聚硅氧烷及其衍生物及乳液中的聚醚改性硅油1250吨/年、压敏胶1000吨/年;特种氨基硅油250吨/年。合计3300吨/年。
6、验收结论: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各项环保审批手续齐全,环评****生态环境局****分局对该项目环评批复中要求建设的各项环保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建设变更和变化情况均不属于重大变动。检测期间的运行负荷符合验收规定,检测数据有效,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均满足有关标准或文件要求。
****年产1.5万吨碳纤维过程化学品及碳硅新材料项目(一期)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验收。
7、公示内容:****年产1.5万吨碳纤维过程化学品及碳硅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附图、验收组意见、其他需要说明事项。见附件
8、公示时间:2026年9月20日-2025年10月23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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