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市龙****社区****中心****中心)C栋2501、2509-2510 | 789,600.00元 | 97.63 |
合同包1:
货物类(****)
| 1-1-1 | 其他厨卫用具 | 厨卫用具及其他 | 厨房设备 | HBZC、HBZC、HBZC等 | 规格:400×1300×1200mm、型号:HBZC-TWG401规格:400×1300×1200mm、型号:HBZC-TWG401规格:350×1000mm、型号:HBZC-PTB351等 | 1.00(批) | 448,873.00 | 448,873.00 |
| 1-1-2 | 其他厨卫用具 | 厨卫用具及其他 | 配套装修服务 | HBZC | 规格:配套装修服务、型号:定制 | 1.00(项) | 340,727.00 | 340,727.00 |
| 采购人代表: | 黄志军 |
| 评审专家: | 方卫 、 陈瑞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成交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下的,按成交金额的1.5%收取;成交金额在人民币100—500万元(含)的部分按1.1%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上述差额定率累进计算后按80%计收;按80%折算后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注:a、按上述费率计算的收费为采购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b、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一次性付清。②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账户名:****,账号:140********00008458,开户行:****银行****分行国际业务部。③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按《****财政局****财政厅****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17〕20号)(转发闽财购函〔2017〕64号、闽财购函〔2018〕8号)执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厨房设备及配套装修服务:0.9475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根据竞争性****小组成员经对响应文件认真审核,对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了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并根据财库〔2014〕214号规定单一对参加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进行磋商评议:1、****、******公司、**省**市****公司、**屹****公司供应商均通过资格审查,其中**市金旺****公司因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故其资格审查未通过;2、**屹****公司因商务条件(14.售后服务要求响应)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故其符合性审查未通过。****、******公司、**省**市****公司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2.成交供应商可至****领取成交通知书及服务费发票,如需邮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以及开票信息发送至****@163.com。
3.未成交供应商可至****领取未成交供应商的评审结果通知书,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163.com。
名称:****
地址:**市**区石室路846号
联系方式:138****6090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龙桥街道福兴路521弄2号楼1梯201、202室
联系方式:177****09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女士/廖女士
电话:177****0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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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