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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址 | 批复文件 |
| 1 | ****110千伏树仔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 **** | ****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省**市**区树仔镇 |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区水东街道迎宾大道135号,邮编:525400
联系电话:0668-****369
****环境局**分局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