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局:
报来《关于申请******港区公共锚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吉交发〔2026〕1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和相关单位代表召开了该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现据会议审查意见和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本,就该项目初步设计有关主要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港区公共锚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建设地点、内容、规模及主要技术标准
本项目位于**区天玉镇,赣江右岸,距离上游天玉综合货运码头约1.4公里,距离下游**砂石货运码头约1.1公里。锚地水域长375米,宽60米,水域面积约22500平方米,锚泊方式采用双浮筒系泊,配置4套浮筒及配套系缆设施,顺水流方向布置3个锚位,可供3艘2000吨级船舶锚泊。锚地四周水域布置4座专用航标以标识锚地水域边界,另备用2座专用航标。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丁坝拆除、锚地浮筒、航标工程等。
四、工程设计
1.综合考虑总平面布置、技术指标、工程投资等因素,基本同意推荐的总平面布置方案一。
2.原则同意丁坝拆除设计。下阶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适当优化完善丁坝拆除及岸坡固脚设计。
3.基本同意推荐的水工建筑物设计方案一。结合地形地质、水流条件等因素,基本同意推荐的浮筒系留设备方案一,艏锚和艉锚采用5吨大抓力爪锚。
4.基本同意锚地配套设施设计。下阶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定视频监控数据联网方式。
5.涉及环保等审批问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工程概算
经核定,本工程投资概算为522.94万元(详见附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
请根据本批复要求和专家审查意见,督促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设计,认真开展下阶段工作,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本批复,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如确需调整且将增加投资概算的,必须按《****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等文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附件:******港区公共锚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2026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港区公共锚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单位:万元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 | 备注 |
|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费用 | 327.03 | |
| 1、丁坝拆除 | 130.82 | |
| 2、视频监控系统 | 10.19 | |
| 3、航标工程 | 28.97 | |
| 4、锚地浮筒 | 132.05 | |
| 5、临时工程 | 25 | |
|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71.01 | |
| 第三部分 基本预备费 | 24.9 | (一+二)x5% |
| 总概算 | 522.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