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宜居资产改造维修设计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宜居资产改造维修设计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广场A1座8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万工0553-****101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湾****开发区宜居**上品S5#号楼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文、胡琴180****7533、157****109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8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程设计建筑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 | 41.08 | |
| 项目负责人 | 吴玲 | |
| 证书编号:201****1938 |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服务期限 | 2年,设计费总额达到300万元或者服务期满,合同自动解除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经开区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2、****学校一期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加分业绩:1、**经开区智慧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2、****学校一期建设勘察设计项目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大学****中心大楼建设项目一等奖(第十届**省土木建筑科学技术奖(建筑方案))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土大地****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程设计建筑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 | 40.6 | |
| 项目负责人 | 李岱峰 | |
| 证书编号:201****0859 |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服务期限 | 2年,设计费总额达到300万元或者服务期满,合同自动解除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市**区平潮镇K1地块拆**置房施工图设计;2、方村**村改造新增地块(B地块)项目设计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加分业绩:1、**市**区平潮镇K1地块拆**置房施工图设计;2、方村**村改造新增地块(B地块)项目设计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荣科枫林苑,获2025年**省工程设计项目三等成果。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程设计建筑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 投标报价(%) | 41.52 | |
| 项目负责人 | 段敬阳 | |
| 证书编号:200****0557 |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服务期限 | 2年,设计费总额达到300万元或者服务期满,合同自动解除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加分业绩:1、城南街道**区块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2、****开发区**南区安置房工程设计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加分业绩:1、城南街道**区块安置房建设工程设计;2、****开发区**南区安置房工程设计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奖项 | ****开发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2023年****设计行业奖评选中获得一等奖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公司、中盛****公司五家单位的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3.2.4条: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评标基准价:41.09%; 2、进入第三阶段评审投标单位名称:****、****集团有限公司、中土大地****公司 3、其他详见附件。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cn/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s://whsggzy.****.cn/whjyzx),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的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