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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AP4E54 | ||
| **** | ||
| 粤AP4E54 | ||
| **** | ||
| 正常公告 |
| 标的名称 | 粤AP4E54 |
| 资产描述 |
1.车辆停放在****的停车场内。
2.根据评估报告所述:车辆无明显碰撞,车灯齐全,前、后保险杠完整,座位完整,内饰整洁无破损,电源系统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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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市 |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不涉及 |
| 机动车 | |
| 机动车品牌 | 大众 |
| 车架号 | LSVUH25N6C****064 |
| 权证 | 440****69702 |
| 原车牌号码 | 粤AP4E54 |
| 登记日期 | 2012-05-10 |
| 颜色 | 黑 |
| 数量 | 1(辆)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路陈家祠道48号自编3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钟雄柱 |
| 注册资本 | 10018万元(人民币)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904043L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股东决定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直辖市、****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公司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公司董事决定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6-05-25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前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流程),受让申请手续的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完成受让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全部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接受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 2.本项目交易资金(保证金、诚意金或交易价****银行转账的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银行转账的方式****交易中心以下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 账号: 811********01892054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支付服务费。受让****银行转账方式****交易中心以下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账户名称:**** 账 号: 394********688****010001 开 户 行:****营业部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3.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后必须签订《挂牌期间现场勘验承诺书》,作****交易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的附件材料。意向受让方是企业法人,签订《挂牌期间现场勘验承诺书》的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同时向转让方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受让方是自然人,签订《挂牌期间现场勘验承诺书》的必须是自然人本人或委托授权人,同时向转让方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信息披露公告、受让申请文件、竞价文件、竞价结果通知文件、交易合同等材料均是交易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上述文件实质性内容如有不一致的,以信息披露公告为准。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 展示安排 | 本项目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踏勘联系人:蔡经理,联系电话:137****2129(需提前电话预约)。意向受让方须严格遵守转让方有关现场踏勘的规定,现场踏勘由转让方统一组织。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车辆牌号与机动车商业保险。
2.本项目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税款另计,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标的成交后,受让方应将税款转账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根据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或普通发票(最终增值税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成交方不得对开具的发票有异议。
3.标的车辆过户所产生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成交后转让方不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受让方应自行办理相关开票手续。
4.本次处置的车辆必须过户至受让方名下。
5.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转让方对车辆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车辆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车辆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6.****交易中心挂牌转让的“粤A2CT45、粤AH3P82、粤AP4E54”共三个标的,转让方式采用三个标的整体受让优先,但可以分开受让单一标的的方式进行。根据实际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采用协议转让或网络竞价,其中:
(1)若三个标的仅有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整体受让,则以协议转让的形式,按照孰高原则优先整体转让给报名整体受让的意向受让方,交易双****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2)若三个标的有多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整体受让,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从报名整体受让的意向受让方中通过网络竞价确认受让方,交易双****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若三个标的有多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整体受让,且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作为三个标的整体转让底价的溢价,即整体转让的成交价格=三个标的转让底价之和+溢价金额。溢价金额中,49.8%为粤A2CT45、26.4%为粤AH3P82、23.8%为粤AP4E54”的溢价金额。
(3)若三个标的未有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整体受让,单个项目标的仅有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受让,则以协议转让的形式,按照孰高原则转让给该报名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双****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若三个标的未有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整体受让,某单个项目标的有多家意向受让方报名受让,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从多家意向受让方中通过网络竞价确认该项目标的受让方,交易双****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地点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产权交易机构不对车辆瑕疵做任何保证,图片仅供参考,以车辆实体现状为准,受让方可现场看车,并自行到当地车管部门查询了解车辆相关信息及过户等相应政策规定。
8.****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受让方需自行详细了解车辆资料、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确认符合过户手续,如意向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因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无法过户,视为受让方违约,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转让方有权向违约方就有关事项另行追偿。交易双方交纳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9.标的车辆移交前产生的保管费、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转让方承担;标的车辆移交后车辆发生的一切违章、违法、交通事故、意外事故等,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10.本项目转让标的数量及资产状况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现状为准。
11.受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后,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等有关约定交纳剩余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否则视为违约,已经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转让方有权对标的车辆另作处置。
12.受让方须按《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与转让方办理交接。
13.标的车辆移交后,受让资产的保管、损坏、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14.意向受让方应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受让申请书,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17.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及**市国策房地产****公司出具的《****拟车辆处置事宜涉及其持有的3台车辆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国策评报字[2026]GZ第00315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
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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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交纳及处置方法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4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和《资产受让须知》《****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在未违反相关规定及约定前提下,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中心将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保证金;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其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扣除相关服务费后将剩余保证金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1)在网络竞价环节中(动态报价除外)各意向受让方均不进行有效报价的;
(2)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受让、不按照事先确定条件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
(3)未按约定期限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及拒绝或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的;
(4)法律法规、****中心相关规定、信息披露公告和交易各方约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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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4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资产交易合同.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小姐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129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中心****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om/;https://www.****.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