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艾华集团一体化高端电容产能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审批
湖南-益阳-赫山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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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 关于**** 艾华集团一体化高端电容产能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9-12 16:43

项目名称

艾华集团一体化高端电容产能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龙岭新区梨园路以北、清溪路以东、春嘉路以西地块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鉴****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15亿元,****开发区龙岭新区梨园路以北、清溪路以东、春嘉路****集团一体化高端电容产能扩建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57381.74m2,总建筑面积126708m2,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配套建设办公区、公用辅助设施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形成年产塑壳/铝壳薄膜电容器2.4亿支、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1.08亿支、大尺寸引线式高压铝电解电容器1.2亿支、固液混合式铝电解电容器1.2亿支的生产规模,总产能合计5.88亿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履行建设单位的环保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规范生产及环保台账管理,完善记录、留存备查;定期检修维护污染治理设施,确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格按照《**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湘环发〔2024〕49号)要求,编制并落实环境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固液混合式铝电解电容器含浸、灌胶固化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经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牛角式铝电解电容器及大尺寸引线式高压铝电解电容器含浸废气采用集气管道收集,印刷油墨废气通过单独设置负压密闭车间独立收集,两股废气统一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金粉尘通过集气管道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经27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生产车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套管、老化工序依托自动化设备精准控制工艺参数,从源头削减有机废气产生量;裁切粉尘经板式褶式滤料单机除尘器处理、焊接废气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实行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间整体密闭,控制有机废气无组织逸散;污水处理站各池体加盖密闭,并定期喷洒除臭剂抑制异味扩散;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后引至楼顶排放。项目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监控点浓度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排水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制度,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出水水质需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表2电子元件企业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面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措施。严格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好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工作,严格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暂存间,其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铝壳、废铜线、收集粉尘、喷金废渣等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产生的废过滤料由厂家回收;废电解液、废电解液桶、废油墨桶、废环氧树脂桶、废固化剂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废含油手套及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具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安全处置。

(六)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各环节生产管理,减少“跑、冒、滴、漏”,做好分区防腐、防渗工作,防止地下水和土壤环境污染。

(七)落实总量控制措施。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991吨/年、氨氮0.044吨/年、挥发性有机污染物0.20吨/年。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易购买获得,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实行倍量替代。所有指标纳入**区总量控制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7-****302

通讯地址:**市迎宾路555号 ****服务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13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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