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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成办规〔2024〕9号)、《**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程序》(成住建发〔2024〕183号)及《****关于**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的工作方案》等规定,我局于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17日组织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选房工作,现将选房结果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选房结果公示
本次选房结果详见附件《2026年第一次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选房结果公示表》。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4日。
二、异议反映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地址:****机关第二办公区3号楼326办公室)或电话(咨询电话:028-****2150)形式向我局如实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人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否则视为无效异议。我局将对收到的异议逐一登记、及时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书面告知异议人。
三、后续办理安排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家庭,请按通知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租赁合同签订、租金缴纳及入住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放弃配租的房源将纳入下一次配租范围,继续面向轮候家庭配租。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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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