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6分钟前 | 公 开 人:****管理人 | |
|
****破产清算案件 关于公开遴选审计机构的公告 ****法院已于2026年9月8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 年9月15日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为了审慎、严谨、高效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将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开展财务审计工作,现将公开选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3 年11 月5 日,注册资本50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伟敏,****公司(国有控股),住所**县雪枫路23 号。该公司系**县商业局所属国有商业企业。公司职工232 人(在岗4 人)。 二、遴选申报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审计机构简介、本次参与工作的人员配置及名单、参与本次工作的相关人员简介及工作经验等; (二)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以及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 (三)工作方案、工作计划、预计工作期限; (四)参与破产重整或清算项目的经验和相关案例; (五)收费标准,包括收费依据及可协商的最大折扣; (六)书面承诺: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认可本招募审计机构的公告;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 三、遴选申报资料的提交要求 (一)申报资料由申报机构最迟应于2026年9月27日17点前提交。 (二)提交的资料为纸质版现场向管理人提交。 (三)提交的资料应当密封处理。 (四)申报文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四、费用支付 1、在同等条件下,管理人将依据报酬报价作为确定机构的主要因素。 2、审计费用属于破产费用,按照先工作后付费的原则,在破产财产处置变现后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予以清偿。 五、评审 拟由管理人负责发布招聘公告,接收审计机构材料,管理人对报名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分别确定中选机构和备选机构。 六、****法院报备 管理****人民法院报备后与审计机构签订聘用合同。 材料接收地址:**市宛**范蠡东路宏江升龙苑7栋7****事务所,联系人:王博,电话:151****2577。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黄酒厂破产清算招募审计机构公告.pdf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