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EPC项目智能运行巡检管控系统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二期暖水60万千瓦风电EPC项目智能运行巡检管控系统,采购人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基地** 120 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期暖水 60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一套一体化智能运行巡检管控系统,覆盖风机闭锁、箱变闭锁、配电室智能巡视、升压站智能巡视、风机无人机巡检、升压摄像机巡检、三维模型、智能工器具柜、集控防误主站、升压站一键顺控联动、车辆库房智能管理、办公楼智能化十二大全业务子系统。实施内容包含全系统软硬件成套供货、现场勘测设计、设备安装布线、系统集成开发、多现有业务系统接口对接、工厂及现场全套调试、全场景功能测试、竣工资料编制、运维人员培训、2 年质保全周期售后服务;配套硬件涵盖鲲鹏系列服务器、AI 分析算力设备、电力安全隔离装置、轨道 /轮足式四足机器人、无人机配套软硬件、全场各类感知摄像设备、RFID 工器具管理硬件、门禁与办公网络设备、全套线缆辅材;配套软件包含平台基础管控程序、各子系统专属业务软件、标准化 AI 缺陷识别模型、GIS 三维地图引擎、第三方系统对接适配程序,同时完成全场激光点云航测、设备精细化三维建模工作,完整实现机器代人自主巡检、作业全过程防误闭锁、场站数字孪生可视化、设备缺陷 AI 自动预警、运维数据自动归档闭环,涵盖从设备供货、施工落地到联调交付、售后质保全部工作内容,所有软硬件、施工、服务均纳入本次实施范畴,无缺项漏项。详见采购文件。
2.2 采购范围
| 1 | JT202********026 | ****0107 | ****0107 | 智能运行巡检管控系统 | 1 | 项 | 智能运行巡检管控系统 | 2026-09-30 | 2026-09-30 | 2026-09-30 | 2026-09-30 | 2026-09-30 |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CMMI三级及以上或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CS3级及以上证书。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 3 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场站智能化或智能巡检系统项目业绩(合同内容至少包含巡检机器人、无人机、摄像头、巡检系统软件、风机闭锁系统中的二项),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首页、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截止时间前:2026年09月24日10时00分止(**时间,下同),****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uum.****.cn/),选择“智能招采”进入系统选择参与的项目,下载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0元。加急标书代写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陆电子商务平台,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视为放弃谈判资格。加急标书代写
5.2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10时00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5.3 CA证书办理
供应商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https:/ebinterlink.com/)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6664-230。电子标服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2026年0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