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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一批废旧缝纫线 | ||
| 存放地 | **市**区薛埠镇罗村下沈村 | ||
| 闲置设备 | 标的状态 | 报废 | 标的物名称 | 一批废旧缝纫线 |
| 标的现状 | 交付方式:实物一年内两到三次左右进行交付(以转让方通知为准)每次交付当日结算。 交付期限:1年 交付数量及现状:均已报废,已统一摆放,废旧缝纫线大多数为整卷未拆缝纫线,有少量半卷线,预计一年约6吨,具体数目和状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
| 其他披露的内容 | 评估价格均包含13%增值税; 评估值=预估吨数*单价评估值(具体重量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该评估值为预估数)。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1.7628万元 |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7-29 |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 特别告知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涉及税费税率情况、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标的所涉税费税率、数量、现状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
八、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
九、本项目公告挂牌价格为每吨单价,通过本次挂牌确定的成交金额亦为每吨成交单价,实际交割数量以交易双方最终称重为准,成交总价按每吨成交单价乘以实际交割数量计算。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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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息代码 | 913********349402J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 批准文件 | ****公司董事会会议纪要(三十二)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公司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吨) | 0.2938 | ||
| 计量单位 | 吨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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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现场勘察 | 现场勘察联系人 | 孔德红 | 现场勘察联系方式 | 138****8909 |
| 现场勘察补充说明 | 因本次交割方式特殊,不接受未经现场踏勘的意向方报名,意向受让方勘察现场前需先联系转让方相关人员,因现场勘察不详细的受让方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转让方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1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一、意向受让方按系统提示完成保证金转账之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的意向受让方账号,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订单”进行保证金“确认付款”,确认后订单状态显示为“支付成功”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二、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二)《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三、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出现:
1、违反竞价规则;
2、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3、因意向受让方原因导致报价价格异常;
4、受让方以不了解标的税费税率、数量、现状等情况为由推诿拖延,未在上述期限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以等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赔付至转让方(或根据转让方书面意见处置)。未及时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转让。转让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三)其他情况下****交易所制定的《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2295093.shtml)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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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竞买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按照平台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对转让标的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自身行为。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现场踏勘确认函(详见附件);
(五)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意向受让方应于延时报价开始前6个小时之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
三、交纳交易保证金:竞买人须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向**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四、意向受让方如有下列情况,将被取消该次竞价资格:
(一)逾期未登陆**产权市场交易平台进行会员注册或其注册信息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
(二)逾期未向**产权市场交易平台系统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足的;
(三)转让方认为意向受让方不符合竞价资格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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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1万元以下(含1万元),收费为500元;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下(含3万元),收费为1000元;3万元以上,收费为基础服务费加上底价部分0.8%加上溢价部分0.6%;以竞价方式交易但未产生溢价的,只收取基础服务费。(服务费的底价基数为挂牌单价*实际交割数量,总成交价为成交单价*实际交割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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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增价幅度 | 0.01 万元人民币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9-20 17:00:00 - 2026-10-19 10:00:00 | 限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 竞价规则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权市场交易平台(cq.****.cn)的《竞买服务协议》《网络竞价须知》《动态报价须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 附件资料 | 现场踏勘确认函(2).docx11资产转让合同样本.pdf收购承诺函.docx开票信息(公告附件).docx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徐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5-****3387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3F | ||
| 技术支持联系人 | 曾先生 |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 180****52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