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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现将我单位“****雨洒箐磷石膏渣库渗滤液无害化处理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完成施工建设(已按照要求完成施工公示),现对环保设施调试起止日期予以补充公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州**市
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7月9日~2026年8月21日
调试期间,我单位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配套环保设施同步投入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各项管控措施,自愿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公众监督。
公众若对于本单位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向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8****2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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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