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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你单位申请办理位于**市**区**镇麻志路99****第四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竣工核实资料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经核实,意见如下:
一、规划审批与建设情况
(一)已建筑面积、层数和高度
教学楼:
规划批准:地上6层,基底面积306.71平方米,建筑面积2267.68平方米,建筑高度23.7米(室外地面至屋面层高度)。
实际建设:地上6层,基底面积306.71平方米,建筑面积2267.66平方米,建筑高度23.7米(室外地面至屋面层高度)。实际建设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建筑退让
规划批准:教学楼退让北侧规划用地红线6.99米。
实际建设:教学楼退让北侧规划用地红线6.99米。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三)内外地台标高差
规划批准:教学楼内地台高差0.3米。
实际建设:教学楼内地台高差0.3米。基本符合规划批准要求。
二、核实意见
****小学教学楼扩建项目基本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及其证载附件附图的规划要求,竣工规划核实合格。
三、有关事项
(一)请你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六个月内,****档案馆报送一套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二)已经完成竣工规划核实的建筑物,不得擅自加建、改建、也不得擅自减少公共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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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