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水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6-09-20 16:59:04
****水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一标段公开招标 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招标概况 | 招标概况 | ****水厂厂网一体化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一标段公开招标于2026-08-14 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公开招标,2026-09-18在**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1号楼3楼3035开标, 并于2026-09-18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 评标结果 | 名次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市****公司,****集团****公司 , ******总院****公司 , ****研究院****公司 , ****集团****公司 , **誉城****公司 | | 投标报价(万元) | 133344.885743 | 134195.6386 | 133646.2559 | | 质量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 年版)》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和招标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和验收标准规范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 年版)》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和招标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和验收标准规范要求。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须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 年版)》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技术经济指标先进合理,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有关政策法规和招标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和验收标准规范要求。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630 | 630 | 630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史义雄 | 明智 | 徐进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 水)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CS201****0267 | 鄂 142********04076 | 鄂 142********12587 |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 | | | | 评标情况 资格预审结果 |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 湖****公司,中铁****公司 , ******总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湖****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安****总院****公司,****公司 | 见附件 | | **市****公司,****集团****公司 , ******总院****公司 , ****研究院****公司 , ****集团****公司 , **誉城****公司 | 见附件 | | 常****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见附件 | | ****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 ****,****集团有限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见附件 | 公示时间 | 中标公示时段 | 2026-09-20 16:59:04 至 2026-09-23 16:59:04 | 异议与投诉 | 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 | 异议受理部门地址 | ****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创新园A20栋10层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刘国奇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手机 | 134****8945 | | 异议受理部门邮政编码 | 430070 | 异议受理部门电子邮箱 | ****@163.com | | 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或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或答复时间期满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联系人 | 王恒 | | 电话(传真) | 186****4096 | 地址 | **省****开发区花城大道9号**软件**1.1期A3栋(原B2栋)104-140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人 | 胡苏明 | | 电话(传真) | 134****8945 | 地址 | ****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生物创新园A20栋10层 | | 行政监督部门 | ****开发区****办公室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027-****5911 | 地址 | 高新大道 777 ****中心1号楼3楼 | | 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 ****开发区****管理局 | 联系人 | / | | 电话(传真) | 027-****3471 | 地址 | 高新大道 777 ****中心1号楼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