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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实施,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92号)和《****联合社关于做好2026中央******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供农〔2026〕57号)等文件要求,我社拟在**县三锅镇范围内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6000亩,现就服务主体遴选方式公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及要求
1.具备法人资格,且需为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纳入省级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社有企业、******社,其****供销社持股50%及以上,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照齐全,工商信用公示、纳税申报等正常有效,征信良好,无重**全责任事故,无群体性上访事件等;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和其他基础条件;
4.具有与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及办公设施,满足日常工作、经营及培训;
5.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6.具有留存托管服务档案、收集各类信息及管理保存能力;
二、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7日-9月23日
三、报名地点
****
四、报名方式
参加报名主体须于2026年9月23日18:00前将提供资料(含申报表、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机械设备、技术人员清单等)交到****发展指导股,联系电话:0839-****674,逾期不再受理。
五、组织评审
****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进行综合评价(服务能力、服务价格、社会信誉),择优选择服务主体。
附件:******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