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重型卡车充电补贴充电平台补充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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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重型卡车充电补贴充电平台补充征集公告

2026年09月20日 17:09

2026年9月15日9时30分,我公司按新能源重型卡车充电补贴充电平台公开征集公告及方案组织了综合评审,共4家企业符合资格要求并成功入围,****科技城新区新能源重卡用户充电便捷性,匹****管委会整体工作部署,征求科技城新区经商局意见后,现计划补充征集2家充电平台企业,补充征集条件、程序、评审方法与初次征集相同,**期限遵循原征集实施方案中的**期限。

通过自愿申报、择优遴选的方式,现计划补充征集2家充电平台企业,****科技城新区新能源重卡购车用户自主选择。入围平台企业统一纳入补贴资金监管体系,严格执行“一车一账户、专款专用、实名绑定”管理要求,保障补贴资**全、充电服务规范。由****小组开展综合评审,按评分从高到低,选取评分排名前2名的企业入围。

一、征集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全程公开征集条件、申报流程、评审标准、入围结果,全程留痕、可查可溯,接****国资局监督。

(二)择优入围原则:优先遴选网点充足、技术成熟、运维规范、资**全保障能力强的充电平台。

(三)合规风控原则:严格落实资金管控、防骗补、实名管理要求,所有入围平台企业必须签订合规承诺书,全程接受审计监管。

(四)便民适配原则:平台企业需满足重卡专用充电需求,支持账户互通、实名绑定、专属充值、明细可查,适配企业及个人用户使用场景。

二、申报企业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征集的充电平台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缺一不可:

(一)基础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纳税人资格,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约责任。

2. 企业经营状态正常,无经营异常、无严重失信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无金融风险及债务纠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 具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相关经营范围。

(二)网点布局要求

**范围内拥有不低于20****电站****电站,具备稳定的重卡充电服务能力,需提供详细的充电网点布局图、站点地址、设备参数、运营证明材料。

(三)技术服务要求

1. 拥有自主可控的充电管理平台系统,支持用户实名认证、一车一账户绑定、专属补贴资金充值、消费明细查询、账户溯源管理。

2. ****电站互通消费能力,可实现多站点通用消费、数据同步、台账统计,满足后期跨平台站点充电服务需求。

3. 支持批量专属充电卡/账户办理、实名登记、台账归档,可配合完成补贴审计、数据报备工作。

(四)资**全要求

1. 具备完善的资金管控体系,可实现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闭环管理,不得挪用、截留补贴资金。

2. 自愿签订《合规运营承诺书》(详见附件3),接受****及科技城新区主管部门、审计机构的全程监管与阶段性审计。

(五)履约能力要求

拥有专业的运维团队、客服团队、应急处置机制,可保障24小时充电服务稳定运行,具备故障抢修、投诉处理、应急保障能力。

三、征集时间与**期限

申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 9月28日 14:00(**时间),申报资料内容详见附件1,资料需现场提交。标书代写

提交地点:**省**市涪**普明街道双碑九组****对面,新惠﹒锦苑2****中心。

**期限: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3月31日(补贴政策到期时间2027年3月31日,充电平台企业与征集主体履约时间至2029年3月31日)。

入围充电平台企业补充规则:本次允许补充入围充电平台,在2027年3月31日之前,当剩余在用充电平台不足4家且影响充电补贴实施时,征集主体将启动补充征集充电平台。补充征集条件、程序、评审方法与初次征集相同,**期限遵循原征集实施方案中的**期限。

充电平台企****商贸提交申报资料后即视为认同本文及附件全部内容。

四、入围结果公示

征集人完成评审后,将进行入围企业公示,公示结束后入围企业应在10工作日内与征集人签订《服务合同》。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816-****215

附件:1.申报提交资料清单及评审评分细则

2.《申请承诺函》

3.《合规运营承诺书》

4.《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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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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