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浙****中心燃气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浙****中心燃气项目1项
预算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浙****中心位于**省**市**区隽逸路科园路交汇,为工业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39900平方米,地块北临隽逸路,西临科园路,东侧为居住功能地块,南临隽家塘河。项目设计总建筑面积1954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76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7800平方米。地上由11幢单体组成。项目设计两层地下室,主要功能为机动车停车库、非机动车停车库,****餐厅、设备用房等房间。本工程为浙****中心室内、外管道预留燃气工程,包括天然气供应系统设计、所涵盖的燃气管线、燃气设备安装、附属工程施工、监理、相关检测以及通气等服务工作。该项目位于**区隽逸路以南,科园路以东。本项目低压留头15处总预留用气量为575Nm%/h,拟设一座RX600A燃气调压柜。设一路总切断同时每处预留各设一路切断。本工程气源从“**市上塘单元一号支路(隽逸路)燃气工程(隽祥路一皋亭支路)中压管道”已建中压留头接入。经调压、控制后向各点位预留。总造价预计100万元。
经市场摸底了解,目前**市区具备燃气管道施工资质和燃气管道经营的企业共四家,分别是****公司(简称“港华公司”)、******公司(简称“新奥公司”)、**中燃****公司(简称“中燃公司”)、****(简称“杭天公司”)。其中,临平区和**区的燃气管道施工****公司,****公司****公司,****公司。供气方式以管道燃气为主,管道未覆盖区域则采用LNG燃气站供气。
浙船中心项目所处区域燃气管道已覆盖,为避免安全隐患,原则上不允许**LNG站,****中心项目在方案阶段也未同步进行设计。****公司之外的企业来进行燃气管道施工,项目供气得不到保障。
综上所述,燃气管道施工和供气密不可分,只能由一家单位实施,且为确保项目后续运营过程中燃气使用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及时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为本项目施工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天目山路30号煤气大厦10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9月20日至2026年9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监管部门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西溪路527号
联 系 人:马霄
电 话:138****4343
2.监督部门
名 称:纪检室
电 话:****6305